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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出台就业援助新政策长期失业青年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


时间:2017-01-11 05:03:49   编辑:淮安教育网

????着眼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形势下就业援助工作的需要,上海市日前全面升级就业援助政策,在扶持认定范围、补贴力度等方面更新标准。新政策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据介绍,新政策在完善原有“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的基础上,将需要重点关注的长期失业青年、“一户多残”家庭成员、大龄被征地人员等纳入了认定范围。具有上海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一定劳动能力且就业愿望迫切,但因自身就业条件差而难以实现市场化就业,连续处于实际失业状态6个月以上的“一户多残”家庭成员、大龄被征地人员,以及缺乏工作经验、经多次推荐就业岗位仍未实现就业的35岁以下青年,可以提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

????新政策大幅提高了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由原政策规定的每人每年1.6万元的一次性补贴,调整分设为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费补贴。其中,岗位补贴标准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50%;社保补贴标准为以上海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作为基数计算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缴费额中用人单位承担部分的50%,按当前标准计算补贴额合计为每人每年1.98万元。

????新政策进一步扩大了“双特”(鼓励“特定就业困难人员”在特定行业就业)政策的覆盖行业范围,在原有行业的基础上,扩大到了邮政快递和养护服务等就业容量较大,且技能要求不高的行业。特定行业用人单位吸纳“特定就业困难人员”的,可按规定申请按月享受岗位补贴,岗位补贴的标准为上海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50%。(申仁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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