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劳动力820万人左右,其中富余劳动力290万人左右。为做好农牧民工就业创业工作,内蒙古自治区把提升农牧民工劳动技能与权益保障等做为重中之重,农牧民就业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
????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社部门通过就业创业政策扶持、开展“春风行动”和“京蒙劳务对接”等专项就业服务活动,促进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256.4万人实现转移就业;通过开展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贷款、创建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促进农牧民工创业。目前,全区农牧民工创办经济实体52483个,带动就业21.2万人,其中返乡农牧民工创办经济实体9106个,带动就业5.7万人。
????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规范使用农牧民工的劳动用工管理。劳动监察机构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0098户,涉及农牧民工24.61万人。人社部门把与用人单位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牧民工纳入城镇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当地还积极探索灵活就业农牧民工和农牧民工随迁家属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办法措施,进一步完善农牧民工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办法。(杨硕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