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老家社区居委会开具了一张亲属关系证明,拿回成都却没能得到认定。
办证中心支招:复印户籍或人事档案盖章,也可证明双方关系
经历了婚嫁与迁移后,巴中人陈女士与父亲都换了新户口。由于购买房子的区位不同,陈女士及丈夫的户口落在成都市温江区,陈女士父亲则在天府新区。在各自所在的户口簿上,亲属关系不能直接体现出来。
今年6月,年满3岁的女儿朵朵就要上幼儿园了,想让孩子到父亲家附近就读,陈女士便把自己和女儿的户口从温江区迁移到父亲户下。
为此,陈女士回到老家巴中市平昌县,在社区居委会开具了一张亲属关系证明,拿回成都却没能得到认定。4月份,多家幼儿园陆陆续续开始报名了,陈女士着急起来。
4月27日,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华西都市报记者,证明亲属关系并不一定非要开具证明,像陈女士这种情况,可以到工作单位翻阅人事档案,复印相关材料,盖上单位鲜章即可。
犯难
分户体现不出父女关系咋办
读大学时,陈女士将户口从老家巴中市平昌县迁往学校所在地泸州。毕业后,她又将户口迁到了丈夫户下,最终两夫妻来到成都,将户口落在住房所在的温江区。2013年,陈父也从巴中搬来成都,在天府新区买了房子,办理了一本新户口簿。
今年,3岁的女儿就要读幼儿园了,由于夫妻平日就在天府新区上班,父亲又在天府新区住,陈女士便想让孩子在父亲家附近就读。于是,她又开始忙活起来,准备把自己和女儿的户口从温江区迁移到父亲户下。没想到的是,在迁户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个麻烦的问题——陈女士如何证明与父亲的亲属关系。
陈女士称,为了开具证明,她回到老家平昌县,公安机关因户口已经迁出,没有办理证明。于是她又找到了辖区社区居委会,于4月5日开具了一份亲属关系证明。
但当她拿着一纸证明到政务中心办理户口迁移时,工作人员却没有对这份证明予以认定。这让陈女士犯了难,旧户口已经交还给公安机关。眼看4月份多家幼儿园已经在陆陆续续报名了,陈女士着急起来,“这样拖下去,孩子会不会错过报名啊?”
支招
复印档案盖章也可证明关系
4月27日,陈女士的丈夫王先生拿着三本户口簿再次来到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在他拿着的一张亲属关系证明上,写明了27岁的陈女士与52岁陈父的姓名、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落款为老家旧址辖区新平社区居委会。他的语气有些急促,“我们还专门回了趟巴中,派出所说不再开亲属证明,找到社区开具了,为什么拿回来又不认可?”
在一张成都市户籍居民市内全域迁移指南上,记者看到,申请材料一栏显示,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当日,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杨女士告诉华西都市报记者,由于目前登记的户口上没能体现父女双方的关系,那么就需要提供一个历史依据。由于社区不是最基层的政府机构,政务中心不能予以认定,而最基层的机构,例如街道办或乡镇,又不一定清楚父女双方的关系。在这样的情况下,陈女士并不一定要开具证明,只需提供能够证明双方关系的材料即可。
杨女士称,陈女士可以通过两种渠道证明自己与父亲的关系,一是到老家辖区派出所,翻阅旧有户籍档案,加以复印,盖上鲜章即可。由于折回老家比较麻烦,陈女士还可以采取第二种办法:到陈女士的工作单位,查阅人事档案,复印相关关系的页面,加盖鲜章,只要复印的材料上的名字及出生年月日与身份证上的信息吻合一致,办证中心也予以认可。
派出所回应:
公安机关不再开亲属证明
去年8月,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微博晒出18类不由公安机关开具的证明,其中第7项就是亲属关系证明,“家庭成员在户口登记以外的亲属关系,不在派出所掌握的范围之内,派出所不知情,因此不予出具证明。应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证明。”4月27日,华西都市报记者致电巴中市平昌县江阳派出所,对方回应,派出所没有开具此项证明的义务,公安部此前曾明确公布过,陈女士可到辖区居委会开具。
社区居委会开具的亲属证明到底能不能作为陈女士的迁户依据呢?四川蓉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庆国称,能否作为凭证还得依据居委会开具亲属证明的依据而定,是否为父女关系,最直接的证据是两人的户籍号为同一个,若居委会曾对户口资料留过底,或者在人口普查时做过登记,那么则可以证明双方的亲属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