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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高校学费应不高于生均培养成本25%


时间:2017-05-20 09:24:06   编辑:淮安教育网
五部门:高校学费应不高于生均培养成本25% 摘要:教育部等五部门日前印发的《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高校学费标准调整要按照“平稳有序、逐步推进”的原则进行,学费标准应严格按照不高于生均培养成本25%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