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电大一女生被辱事件”一审庭审现场。
2015年5月,连云港电大一女生被4名女生殴打、剪发、拍裸照并上传至网络。
徐彤在卧室里画的画。她是“连云港电大一女生被辱事件”的施暴者之一,一审被认定为主犯之一,判处三年六个月。
学园林出身的徐志平,一度觉得养植物比养孩子困难。“植物不像人,有个头疼脑热能说出来。”
但女儿徐彤出现问题后,他发现,自己可以精准诊治多种植物的病情,面对女儿却束手无策。
6月15日上午,江苏连云港市中院二审庭审中,齐耳短发的徐彤最后陈述:从学校突然进入看守所,仿佛一下子跌入了深渊。今年本该是领取《大学通知书》的时间,拿到的却是判决书。
即将18岁的她一直低着头,语速很快,不断地道歉,恳求法庭给她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旁听席上51岁的徐志平流泪了,他一度想站起来跟女儿道歉——她在他前面10米远的地方站着,自始至终没回头看他一眼。
徐彤是“连云港电大一女生被辱事件”的施暴者之一。去年5月,包括她在内的4人,对连云港电大一女生殴打、剪发、烧头发、拍裸照并上传至网络,引发全国关注。
这是全国多起同类校园暴力案中,为数不多被判刑的案例。“希望此案的宣判能够起到警示作用。”该案一审审判长李保群说。
人性的“两面”
二审开庭前两天,法律援助律师黄竞宇会见了徐彤。她告诉徐彤,要想获得宽大处理,“只有静下心深刻反思自己内心的恶。”
但徐彤觉得,一审判决中,自己不应被认定为主犯。
2015年11月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中写道,在共同犯罪中,陈丽颖、徐彤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并以故意伤害罪、强制侮辱妇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三年六个月。
事实上,徐彤并不认识被打的女生,她打人的动机是,“想帮好友陈丽颖出气”。
办案人员对提审中的一个细节印象深刻:徐彤拿起烟灰缸砸对方的头,陈丽颖提醒她,“不要用烟灰缸打,怕砸出事”。徐彤则说,“我有数,我以前被人这样打过。”
“她打人好像是报复谁的感觉。”上述办案人员说,打人的4个女生,有3人未成年,她们对受害人拳打脚踢、用皮带抽、用石头砸头、拍裸照、用打火机烧头发,导致受害人全身多处受伤。
不过,在徐志平和妻子记忆中,女儿徐彤却一向胆小怕事,小时候看见路上的蚂蚁,“指半天都不敢迈过去”。
她曾是父母眼中的好孩子,小学时多次被评为“纪律标兵”和“文明标兵”,初中时的一次作文竞赛,她得了三等奖。那时的荣誉证书,都还留着,有十几张。
徐彤还擅长画画,经常有同学向她求画。
一审审判长李保群则对被告人的“两面”性印象深刻。他记得第一次见到她们时,“一个个都像小绵羊一样,后悔、哭,令人痛心。”
但看着具体施暴的过程和手段,他惊愕不已,“施暴时,人性中的恶占据了绝对地位。”
“你要争气”
徐彤的家位于连云港市老城区的一个综合市场旁——从早上五六点开始,一直到傍晚,湿漉漉的蔬菜、带着腥味的禽肉在楼下集合,又被熙攘的人群带回家。
2008年,徐志平花30万买下这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借了很多债。屋内家具老旧,由于夫妻忙于上班打工,摆设凌乱。
在过去的一年,徐志平把女儿出生17年来回想了好几遍。除了对一审认定女儿为主犯不服外,他把更多的原因指向自己:“确实是我错了。”
他常常后悔、自责,就连那个烟灰缸的细节——女儿以前被人这样打过,他也完全不知。
1965年出生的徐志平,从老家东海县农村考上农校,毕业后从事园林绿化工作。由于单位离家20公里,他每天五点出门,夜里十一二点才能到家,几乎缺席了女儿绝大多数的生活。
但他非常重视女儿的学习。徐彤小学升初中时,分到一所校风较差的学校。徐志平主动找老师,“一定要严管,必要时候可以打。”
在这所升学率不高的学校里,徐彤的成绩一直排在年级前几名。2013年,她被连云港市高级中学录取。
不过,临报志愿时,徐彤想上五年制大专。遭到了徐志平反对:“我不同意,人要有更高的追求。”
他希望女儿至少考个二本,“这样以后才有希望。”
徐志平更不想自己的经历在女儿身上重演。1999年后,高等教育扩招,高学历成为单位的标配。只有中专文凭的徐志平,无论晋升还是工资级数,都受到难以突破的限制。
他努力想把女儿送进江苏省东海高级中学。那是他的母校,也是江苏省四星级重点中学。
背着买房的债务,他又借来4万5千块的借读费——这相当于整个家庭一年的工资收入。
“你一定要争气啊!”这是他对女儿说得最多的一句话。
不过,临开学时,徐彤打了退堂鼓。“我还是考哪儿上哪儿吧,东海那边都是尖子生,差了将近100分。”她说。
“你不要害怕,人只要有志气,慢慢往前赶,总能赶上。”徐志平开解。
“都是你逼的”
开学后,徐彤开始越来越多地提及压力问题,“怎么追都追不上。”同学的孤立也让她苦恼,“老师和学生都看不起我们这些花钱买过去的。”
“你不能下这个结论,什么事情不是靠人努力的?”徐志平用自己的逻辑,试图说服女儿。
他的高中同学,不少都干出了事业:有人位居政府高层、有重点中学的校长……更让他羡慕的是,同学的子女“有考复旦的、有考清华的”,他每次随完份子回家,忍不住对女儿“唠叨”一番,拿女儿作比较。
“女儿双手捂住耳朵,大叫‘啊’……”在母亲看来,这是女儿不堪压力,情绪失控时的一种发泄。
厌学随之而来。
“孩子是不是精神有问题?”老师对徐志平说,徐彤在学校不按时起床,且抵触情绪很重,为了一点小事常常大喊大叫。
徐彤也对父亲大喊,“都是你逼的!我考上哪里就上哪里!”
父女矛盾慢慢升级,徐志平最终妥协,但条件还是那句话——“你要争气。”
在高中入学仅3个月后,他带女儿回家,高一下学期转至连云港高级中学读书。
情况并未好转。
“房门一关,拿刀片在手腕上划。”徐彤的母亲说,“手腕上割得一道一道的,稍微有点冲突,就撞墙跳楼。”
在一次争吵中,徐彤曾透露,痛苦的根源在于缺少父亲真正的关心。她在反锁的房间里,提到小时候多次被同学欺凌的经历。“小学时被同学摁倒在草坪上,被人骑在身上打。”
那时,徐志平每天天不亮就出发到市区工作,她的母亲在各地打零工补贴家用。从不“护短”的夫妻俩,听说孩子被欺负,大都让女儿找自身原因,“人家为什么不打别人就打你呢?”
2014年3月,徐志平带女儿去看医生,被诊断为“情绪障碍”。当年上半年,为了缓解压力,徐彤开始休学在家。
“我在家,她就要走。”徐志平用“水火不容”形容紧张的父女关系。
办案人员也对父女俩印象深刻。因为案发时徐彤尚未成年,提审时徐志平在场旁听。“你说什么说,你不要说!”该办案人员回忆,“就像大人呵斥小孩一样,非常暴躁。”
失控的女儿
女儿开始不回家吃饭。有时被一个电话叫走了,徐志平问,你干什么去,“她说,你别管。”
离开家庭和学校的“束缚”,徐彤在外面认识了跟自己有类似经历的朋友,他们一起溜冰、到青年公园坐海盗船、晚上去酒吧跳舞,还会相互开解与家人的矛盾,寻找精神上的慰藉。
陈丽颖就是在这期间认识的。
她比徐彤大两岁,父母在她约4岁时离异。在父亲陈春眼中,小时候的陈丽颖乖巧懂事,从初中开始“叛逆、不回家”。
老师敦促她好好学习,她的要求——“我想要我妈妈回来”,让重新组建家庭的陈春无所适从。
因为连续三四天找不见女儿,陈春也曾报过警。他在女儿可能出现的网吧转悠,在可能出现的地方蹲守。好不容易找见了带回家,“没过几天又不见了。”
初二时,陈丽颖就辍学了。
陈春既气愤又无奈。女儿约16岁时,他又一次把她找回家,拿皮带打,并吓唬她:“你要是再走了,就别回来了。”
几天后,女儿再次出走,不再回来。陈春为了养活新的家庭,到盐城打工,无暇再管女儿。
陈丽颖开始在社会上“闯荡”。
她和徐彤成为好友后,徐彤身上没钱了,她会帮忙,并经常请徐彤吃饭。
徐彤的母亲也知道这个“经常请女儿吃饭”的朋友。她提醒女儿不要随便吃别人的东西。
“放心吧妈妈,我们是朋友,人都挺好的。”徐彤说。
“肯定要出事”
女儿出事前半年,陈春的一个朋友托人给他捎话,曾在连云港某KTV夜场看到陈丽颖在陪酒,“建议管管(女儿)”。
陈春觉得,“再不管,女儿肯定要出事”。他加了女儿的QQ,劝女儿到盐城跟他生活。
出事前一个月,连哄带骗,他把女儿带到盐城,准备帮她找一份稳定的工作,收收心。但他提出的餐厅服务员、仓库保管等工作,女儿都不感兴趣。
出事前5天,陈丽颖又不见了。
下午2点多,陈春回家,打电话找女儿,她说,“回连云港了,过几天回去。”
他觉得女儿“心跑野了。”有时,他甚至觉得,押在看守所,至少能知道女儿在哪儿,比到处找不到要心安。
事发前,徐彤的情绪并不好。母亲打电话叫她回家,她答,“你不要总打电话给我,我想回家就回家,就是不想见到我爸。”
此前,徐彤答应,9月份开学时,到一所新的学校上学。徐彤母亲还想趁着五一放假,带女儿出去旅游散散心,以缓解父女矛盾。但这一提议被丈夫拒绝了,“工作太忙,走不开。”
2015年5月10日,母亲节。日落前,母亲打电话叫徐彤回家。“过一阵就回,跟同学在一起。”她说。
但是当天直到深夜,女儿也没有回家。
此后,徐志平夫妇再打电话,一直联系不上徐彤。第二天晚上10点多,一位警官打电话问,“你是徐彤的爸爸吗?”
徐志平脑袋“轰”的一声,“觉得完了”。
陈春知道女儿出事是在两天后。有亲友给他打电话:“你闺女出事了。”
他问什么事,对方说:“你去搜一搜最近连云港的重大事件。”
他上网一搜,蒙了。
一名长发女生在空地上被赤身裸体殴打、被两人拽着头发面对镜头,其中多张图片还暴露这名女生的隐私部位。上传者在图片说明上写道:“得罪我朋友的下场爽吗?”
根据警方披露,这是一起“报复性犯罪”。陈丽颖和受害人孙某于2013年相识,两人一直相处很好。
事情起因于2014年底,陈丽颖与其男友闹矛盾,独自一人在外租房,孙某通过QQ聊天将此事告诉了陈丽颖的男友。男友找上门,把陈丽颖打了一顿。
为此,陈丽颖怀恨在心,伺机报复。
5月10日,陈丽颖找人将孙某约出,叫来徐彤等人,殴打对方致轻伤一级,共同完成了“复仇”。
“就当我去远方求学去了吧”
女儿出事后,徐志平不再一心扑在工作上。“你那么努力,现在还不是混成这样?”女儿曾经的反问常常回响在他脑海里。
在反思自己的同时,他开始变得敏感、较真,在公共汽车上看到播放暴力影片,会主动让司机关小声点,尽管常常换回对方鄙夷的眼光。
陈春也提及社会及旁人对孩子的影响。他说:“家长的责任不可推卸,但孩子肯定也是被不好的人影响了。”这一观点,得到两名从犯父亲的认可。
作为审判人员,李保群的担忧来自校园暴力预防机制的整体缺失。他记得第一次开庭时请记者通报案情。之后,网友在新闻下留言,“满屏要打要杀。”
在一审审判过程中,从未处理过类似案件的李保群打电话到各地法院寻求案例参考。得到的回复是,类似案件一般很少能进入法院层面。
“公安机关不愿受理这种案子的一个很重要原因是,拿不准。”李保群打听到的实际操作情况是,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存在取证、验伤等复杂流程,加之一般的校园暴力很难达到轻伤害级别,“基层派出所出警压力大,嫌麻烦,一般推给学校处理。”
到了学校,最多开除,大多记过或谈话就“内部消化”了。
在任职连云港市海州区法院少年庭庭长的三年时间里,李保群最大的困惑是,不断有中小学校校长反映,学生打架,老师制止不了,报警被抓后吓唬吓唬,又放回来。
慢慢地,学生不怕了,骂老师打同学,还叫嚣,“你报警去啊!”
“制度对轻微的校园暴力没有约束,学校的心理辅导体系形同虚设,这些缺陷使小恶得不到及时惩戒,等到事情大了,惩罚再重,都很难挽回影响。”他说。
李保群介绍,该案审理过程中,对于如何定罪,一个罪名还是两个罪名(故意伤害罪、强制侮辱妇女罪),陪审团成员意见不统一。最后经庭务会讨论、咨询由著名大学法学专家组成的专家委员会、听取妇联意见,慎重做出了判决。
不过,一审结果,包括徐彤在内的三名被告不服,提出了上诉。
“判决是否真正体现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未成年人犯罪司法保护原则?”上诉的三名被告人父亲均表示,数罪并罚的判决结果让他们难以接受。
一审宣判后,徐彤在看守所里托人给母亲捎话。
她说:“妈妈,你不要哭,我最见不得你哭。我做的错事,我自己要负责。你好好照顾妹妹,让她好好读书,把想我的时间花在妹妹身上,就当我去远方求学去了吧。”
母亲从律所一路哭回家。隔天,她在一册带锁的日记本上看到,考过硬笔书法六级的徐彤,工整地写道:“我要好好读书,要想有出息,读书是唯一的出路。”
6月15日,二审开庭那天,徐志平哭了,觉得“女儿懂事了”。他想站起来跟女儿道歉,但最终没能说出那句——“是爸爸错了,不该那么逼你”。
陈春没有来,陈丽颖也没有律师,她独自一人站在被告席上,等待宣判。(新京报记者 李兴丽 江苏连云港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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