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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地方教育制度创新奖案例初选会召开


时间:2016-06-22 07:54:30   编辑:淮安教育网

2016年6月7日下午,第五届(2016)地方教育制度创新奖案例初选会在21世纪教育研究院办公室召开。会议由杨东平院长主持,邵鸿(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王烽(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体制室主任)、袁桂林(北师大教授)、储朝晖(中央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谢湘(原中国青年报社长)、曲正伟(东北师范大学副教授)、翁文艳(上海浦东干部学院教授)、张晓冰(原湖北监利教育局局长)、杨清(中央教育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李广海(沈阳师范大学孙绵涛教授博士生,代表出席)等部分评审委员出席。

2014年12月,第四届地方教育制度创新奖顺利举办。自2014年底至今,我院持续关注各地教育制度创新,从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等媒体收集相关报道,通过调研了解、专家推荐等渠道,筛选了近70个地方教育制度创新案例,围绕教育行政管理改革、农村教育科学发展、民办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社区教育(终身教育)等教育改革领域。本次初选会邀请评审委员探讨近两年地方教育改革整体动向、特点,推荐优秀案例。

伴随着我国教育改革进入深水区,改革的难度日益增大。近年来,地方政府改革的空间逐渐缩紧,尤其在区县层面,改革的空间极小。此次初选会上,专家学者们首先肯定了“地方教育制度创新奖”项目举办以来取得的理想效果,同时就创新奖评选活动如何进行顺势调整,以更好地推动改革等问题,评审委员给出了以下中肯建议。

(1)创新奖应相应地调整评奖的范围及关注的内容,应当聚焦、回应时下热点、难点问题。如,各地解决留守、流动儿童问题行之有效的做法,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参与办学、打通制度壁垒等方面取得有效成果的地区经验。

(2)鼓励更多地区参与创新。近年来的教育改革呈现出“马太效应”:改革活跃的地方越来越活跃,倦怠的地方越发倦怠。很多地方区县教育创新的想法、点子很好,但因地方环境和资源有限,实施效果不佳,对尚未取得理想效果的区县,“地方教育制度创新”项目应给予更多的激励。

(3)要弄清楚“教育制度创新”的内涵、评价的价值导向。首先,明确“教育制度创新”与“教育制度改革”的区别。其次,准确把握评奖的价值导向,应具有前瞻性、人本主义、 系统性。

(4)需重视评选的推广、案例的跟踪研究。“地方教育制度创新奖”评选的特性之一是可推广性。经过往届评选,近些年来,就地方教育制度的创新性发展而言,可发现先进的地方依旧先进,落后的地方依旧落后。基于这种现状,21世纪教育研究院可将此评选作为推广性平台,如将北京、上海、宁波等先进地区的教育创新经验进行总结,进一步提出改善性建议,形成一系列的问题导向,把经验和建议推广至全国。同时,在评选调研过程中,不仅对案例进行评选,还需要给予及时的督导和评估,以激发薄弱地区改革的主动性,促进其发展。对已获奖 案例进行跟踪研究,评估制度实施的长期效果。

目前,第五届地方教育制度创新奖案例征集已正式启动。任何个人、地方政府均可申报(点击下载申报表格),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7月31日。评选进度安排如下:8月初召开初评会,邀请评审委员会对公众推荐、地方政府自荐的案例进行筛选,确定出30-40个入围案例;开通网络投票渠道,邀请公众对入围案例投票;组织调研团队对入围案例进行实地考察;11月下旬召开终评会,评审委员会从初评入围的案例中,参考调研团队实地调研结果,最后评出奖项;12月中旬召开颁奖及案例推介典礼,通过研讨会的形式对获奖案例进行表彰、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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