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本月16日,中国教育报两位记者刘博智、刘盾在黑龙江省甘南县就学生营养午餐问题进行采访时,被当地民警带回派出所打伤。
17日,事件不断发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新京报新媒体、澎湃新闻、财新网、凤凰网、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教育电视台、人民网、新华网等多家媒体对此事进行关注和报道。教育部、中国记协、黑龙江省有关部门表示严重关注此事。
18日,《中国教育报》在一版头条刊发四篇文章,对记者遭殴打事件进行了还原,对此次记者前往采访的问题进行了报道,并且就记者遭殴打事件发出郑重声明:舆论监督权不容侵犯。
事件回放
记者因调查甘南县营养餐乱象被当地警察殴打
据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等媒体报道,中国教育报记者刘盾、刘博智16日下午在调查黑龙江省甘南县兴十四镇中学营养餐问题时,被当地派出所民警打伤。经医院诊断,一人头部受伤,一人右肘部软组织挫伤。两名记者接到甘南县营养餐乱象线索后,进入该县兴十四镇中学进行暗访,了解完情况后准备从该校离开,但此时该校十余名工作人员围上前来,拉着记者不让离开。其中一名女性工作人员大喊说:“他们俩问了学生营养餐的事情,不能让他们俩走!”
随后,兴十四镇派出所两名警察到达学校询问情况。两名记者在现场注意到,两名警察均未佩戴工作证,未向记者出示有效证件,其中一名警察未佩戴执法仪。
据两名记者介绍,一名警察在对刘博智进行询问时,对其进行言语上的侮辱,同时多次要求对其搜身,刘博智提出异议时,警察多次对其进行拉扯,在拉扯中致使刘博智的右手肘受伤。两名记者反映,询问刘博智的警察,还扇了刘盾两个耳光。听到刘盾在录音,该警察还抢夺手机,边打边称,“我没打你”。
随后赶到的甘南县教育局官员将两名记者领走后,他们强忍着病痛,先向该县县委宣传部说明了情况。为赶在学校放学前完成采访,他们强忍疼痛继续采访,后疼痛加剧,才赶到医院进行检查。
截至16日晚10时,距离两名记者被打9小时后,甘南县公安局依然还称,兴十四镇派出所未按要求安装监控摄像头等监控设备,该局还没找到能证明记者被打的视频和音频证据,所以还不能证实该局工作人员动手打了两名记者。
17日晚间,甘南县政府通过官方网站先后发布了三份有关这一事件的通报。最新通报称,甘南县兴十四镇派出所副所长李英东在执法过程中简单粗暴,推打了当事人,并决定给予李英东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兴十四镇派出所所长于秋宝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公安局主管副局长候本河进行诫勉谈话。
各方声音
打记者是对正常舆论监督的阻挠
中国教育报:舆论监督权不容侵犯
只要记者采访活动合法合规,任何人都无权阻挠。
甘南县这次殴打记者事件,是当地警方和涉事学校为掩盖自身存在的问题,对正常舆论监督的阻挠。尤其是当地警方,肩负着维护社会安全和秩序的神圣使命,理应知法守法,严格依法行使职权,但在这一事件中,执法犯法,用暴力对待记者,完全失去了基本的是非感和理性判断力,理应受到严厉惩诫。否则,就没法给被打记者一个公道,没法给关注关心这一事件的公众一个公道,也无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当地调查承认了警察“推打”的行为,有关责任人也受到了处分,姑且不论这样的追责与处分是否“到位”,但这事件提出的问题仍然值得深思,那就是在中国社会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媒体应当如何行使好舆论监督的职责?如何让舆论监督成为推动改革发展的利器?更多地方和部门也应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提高对舆论监督的认识,和媒体共同努力,创造更好的舆论环境。
光明网:记者被打的真实原因不能被遮蔽
记者之所以被打,恰恰说明他们的调查已经接近了核心地带,或者说已经触及到核心问题,逼得对方不得不下狠手。种种事实表明,在农村学生营养餐问题上,当地已经出现了一个“食利群体”,这个群体枝枝蔓蔓,波及甚广,令人惊惧。
也因此,这一事件绝不能因为记者被打而止息。一方面,媒体应该持续追问,彻底搞清楚这一事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看看到底是什么人在盘剥那些最底层的农家孩子?不能因为当地派出所的“搅局”而模糊了目标。这也不仅仅是个案的问题,每一个个案的背后,其实都有着某种规律性的问题。
另一方面,当地层级更高的部门也有必要在记者采访的基础上深入调查,仅仅是“大而化之”的检查,非但不可能真正杜绝类似黑色利益链,也会一再冲撞社会公众的情绪。农村营养餐绝不仅仅是几个穷孩子的午餐问题,而是涉及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国之大事。孩子是每一个家庭的核心利益,农民也不例外,若一味听任其利益被蚕食,后果可想而知。
“记者被打”当然关乎权利,关乎舆论监督能不能正常进行,但同样重要的还有事件本身。所谓“善后”,本来就应该包括对被打记者事件与被打记者调查事件的双重善后。不然,打一次记者,道一次歉,而公众的权利、这个社会的公共利益则不可能有所进步。
王开东:对《中国教育报》记者“被打”的认识
针对已有情况。我有几个判断。
一是有关营养餐问题。营养餐究竟由谁提供?怎么有效长效监管?这些都是大问题。这么大的一笔费用,自然也成了唐僧肉,很多妖怪都想分一杯羹。目前虽不能确证该地营养餐一定有问题,但既然得到举报线索,教育报记者千里追踪,再根据已经采访几个学生的陈述,应该是有问题的,只是问题的大与小。否则学校十几个工作人员何必如此紧张、大动干戈?
二是两位记者被打。两位教育报记者接到线索,天寒地冻,千里奔波,实地暗访,非常不容易,应该代表农村孩子向他们致敬。从新闻的角度,他们是追踪报道一个事实真相。从教育报的角度,他们是在维护农村学生的合法权益;从国家的角度,他们是监督国家对农村孩子关爱政策的实施是否到位。
但他们却被学校工作人员围堵,还可能被人民警察打了。无论如何,警察还是不该打人,一旦动手了,就是问题所在……警察虽然改变不了执行的任务,但仍然可以把枪口抬高一厘米。
深度调查
一个国贫县学校食堂的三个问号
中国教育报记者 刘博智 刘盾
不久前,本报接到中国记协转来一封发自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的举报信。
举报信称,一家私人企业几乎承包了该县所有乡镇中心学校的食堂,当地学生营养餐存在诸多问题。
甘南县是国家级重点扶贫开发县,也是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国家试点县。为调查核实举报信内容,中国教育报记者两次到甘南县进行暗访。随着调查的深入,记者心中的问号越来越多。
问号之一:
为何学生不在食堂吃饭也得在饭卡存钱?
乡镇初中食堂每月伙食费远高于县城初中,这是让甘南县平阳镇中心校初三学生李强难以理解的现状:“一般是县里的贵,乡里的便宜,我们这里正相反。”
甘南镇初中地处甘南县城,记者在暗访中了解到,该校食堂每天午饭、晚饭都是两荤两素,初三男生每月伙食费290元;平阳镇中心学校距县城80多公里路程,该校食堂每天午饭、晚饭都是一荤一素,而初三男生每月伙食费450元。
除平阳镇中心学校外,记者经过调查还了解到,甘南县兴隆乡中心学校、宝山乡第一中学、巨宝镇中心学校、长山乡中心学校、中兴乡中心学校、查哈阳乡中心学校等6所学校食堂,男生每月伙食费从360元到450元不等。
为何乡镇学校的食堂会比县城学校的贵这么多?甘南镇初中原校长、兴隆乡中心校校长赵丙会解释说,甘南镇初级中学比乡镇中心学校采购蔬菜等食材便宜,在校就餐学生也比该县其他乡镇学校多。
记者在采访中还发现一件“怪事”。“甘南一中强迫学生办学校食堂饭卡,而且要求学生必须去学校食堂吃。我孩子去吃了几次,觉得饭菜质量很不好而且还很贵。”甘南一中一位高三学生家长曾向一家当地媒体爆料。该校高一住宿学生展墨说:“学校要求住宿生不管在不在学校食堂吃饭,每月至少要往饭卡存300块钱。”
对要求住宿生每月向饭卡存钱之事,甘南一中校长吴国森称,担心校外饭店不卫生、不安全,以此引导住宿生在学校食堂就餐。而政策依据是上级部门允许学校代收伙食费的文件,但他说不清文件具体名称。
吴国森坦承,为加强专业化管理,该校食堂系委托管理,当时委托管理方无工商登记、餐饮许可等证件。对于无资质的机构如何保证食堂管理的专业性,吴国森未给出明确解释。
问号之二:
到底是承包食堂还是委托管理?
记者调查发现,甘南县宝山乡一中、巨宝镇中心学校、长山乡中心学校、中兴乡中心学校等学校食堂的菜单惊人地一致。
为何相隔数十公里的6所学校,食谱却惊人一致?食堂员工给出了答案,因为他们拥有共同的老板孙绍东。虽然6所学校食堂的餐饮许可证显示,其法人代表均为本校校长,但食堂员工称,他们的工资均是孙绍东发的。
兴隆乡中心学校相关负责人起初坚称,学校食堂是自营,与孙绍东毫无关系。后又改称学校食堂是通过委托管理而非承包的方式,委托管理方是甘南县尚宣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简称“甘南尚宣”)。工商资料显示,孙绍东是甘南尚宣法人代表。
当被问及何时将学校食堂交由甘南尚宣管理时,中兴乡中心学校校长于建军回答说:“应该是2015年春季,具体时间我要看承包合同书。”随后,他又改口:“不对,是委托管理协议书。”
为何校长不愿承认学校食堂已被孙绍东承包呢?因为早在2011年,黑龙江省卫生厅、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学校食品安全和卫生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就明确规定,中小学食堂原则上一律不得对外承包经营。
到底是承包还是委托管理,两者之间存在怎样的界限?一位不愿具名的财经大学副教授告诉记者,判断标准有3条:一看是外来机构还是学校负责财务;二看学校是否向外来机构支付委托管理费;三看外来机构是否在管理食堂中获得利润。其中的关键问题是,学生将伙食费交给谁?
在平阳镇中心学校食堂,孙绍东委派的胡姓管理员握有食堂财务室钥匙。学生将伙食费交给他,并非学校。该校校长王玉杰承认,食堂财务人员是由孙绍东而非学校委派,学校不负责食堂财务。但她坚称该校食堂属于委托管理,“学校对食堂整体上负责,我是第一责任人,学校有领导监控饭菜的价格和质量”。
2012年,教育部等十五部门印发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明确要求,食堂按照“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合理确定伙食费标准。但这条标准在甘南却面临一个显而易见的悖论:既然餐费进了公司的口袋,又如何保障公益性?学校如何防止受托方为了高利益抬高伙食费呢?
企业承包或委托管理学校食堂,到底能有多少利润?中兴乡中心学校校长于建军对记者说:“伙食费收费标准、菜单由双方协商,我们当时要求他们签订一份零利润的协议。”
不过,孙绍东对此的回答倒是很干脆。他说:“我要说我管学校食堂是零利润,那是糊弄人,我不可能完全为人民服务啊!”孙绍东坦承,甘南尚宣受委托管理的8个乡镇学校食堂均有盈利,每个食堂每月盈利为3000元至5000元。
问号之三:
为何乡镇校食堂大多由企业承包?
黑龙江省的禁令之下,为何甘南县那么多乡镇学校仍要“顶风”而动?
一位乡镇学校校长反复提到该县东阳镇中心学校发生的一起食物中毒事件。据《黑龙江晨报》报道,2011年,该校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共有27名学生因疑似食物中毒出现症状并进行了治疗。
“当时东阳镇中心学校食堂是自己管的,出了这事,他们校长遭老罪了。”这位校长称,食堂交给甘南尚宣后,他安心多了,“一旦学校食堂出现安全问题,可以找到赔付人”。
“甘南尚宣比较专业,拥有资质,对食品加工的管理较规范。”这是当地许多乡镇学校校长将学校食堂委托给甘南尚宣管理的理由,他们都对甘南尚宣专业成熟的食堂管理、风险管控系统赞不绝口。
但事实上,记者可畅通无阻地进入甘南尚宣管理的部分学校食堂后厨。在兴隆乡中心学校食堂,记者看到,几塑料袋的酸菜被埋在雪窝子里,旁边就是倾倒的厨余垃圾。
甘南尚宣的营业执照上写明,该公司成立日期是2014年9月,而登记机关盖章日期则为2016年3月。除了平阳镇中心学校、查哈阳乡中心学校,其他6所公办学校食堂起初被承包给甘南尚宣时,该公司是个连工商执照都没有的私人机构。
记者调查发现,大多数乡镇学校选择不自营食堂也有苦衷。有一所乡镇学校有在校生1000多人,在编教师仅86名。在校长看来,这些教师连维持正常教学都不够,更别说再抽人去管理运营食堂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要求,地方政府要根据当地实际,为农村学校食堂配备合格工作人员,并妥善解决待遇等问题。
对于甘南乡镇学校食堂乱象,甘南县教育部门为何坐视不管?今年10月11日,甘南县教育局曾组织过对全县学校食堂的卫生安全检查。对于全县学校食堂存在的“外包”问题,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知情,但记者追问为何不叫停时,该负责人说:“年初我们就转发了省教育厅关于学校自营食堂的文件,要求学校尽快将食堂收回来。”
早在2011年,黑龙江省教育厅等部门就下发一律不得对外承包经营的文件。2012年,教育部等十五部门印发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再次明确指出,“学校食堂一般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封闭运营,不得对外承包。已承包的,合同期满,立即收回。”此后,学生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也从每生每天3元钱涨到4元钱。但是,甘南县反而有越来越多的中小学食堂放弃自营。
在采访中,甘南县几乎没有学生知道这4元钱的膳食补助存在,在拥有食堂的中小学,取而代之的是每天一盒牛奶和一包饼干。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明确要求,以完整的午餐为主,无法提供午餐的学校可选择加餐或课间餐。
“我们也想过,但有的学生在食堂吃,有的不在。”甘南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称,县教育局担心,如采用一部分加餐一部分正餐的处理办法,部分家长觉得不公平,索性就全部采用加餐了。
(文中学生姓名均为化名)
《中国教育报》2016年12月18日第1版
文章来源:《中国教育报》、光明网、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王开东微信公号
微信编辑:白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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