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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光明:浙江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实践、问题与展望


时间:2016-10-22 09:39:20   编辑:淮安教育网

作者:孙光明,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助理研究员。

原文刊载于《中国考试》2016年第7期。

摘要: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江和上海先行开展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本文梳理了浙江近两年来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推进改革试点的举措、进展,提出了需要高度重视、不断研究的若干问题,对下一步推进试点工作进行了展望。

关键词:高考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高考综合改革试点

2014年9月3日,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9月下旬,浙江、上海公布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由此拉开了我国新一轮高考改革的大幕。系统梳理浙江省推进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进展情况,总结成绩,分析问题,展望未来,对于推进浙江的试点工作,对于推进全国高考改革全局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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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贯彻《实施意见》和推进高考综合改革的进展、举措

浙江倍加珍惜被列为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机遇,牢固树立“先改革、先受益”的理念,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同心同德、凝心聚力,突出抓好试点方案的落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中央改革办督察组、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专家多次到浙江进行试点工作督查、调研,认为“浙江试点工作先行以及现在都在扎实推进、平稳实施,在有些方面已经初见成效”。

1.1 将宣传培训、舆论引导和加强指导贯穿始终

宣传、指导工作主要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重点是试点方案发布前后全力做好解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一是方案公布前,分类分批对全省各市县(区)教育局负责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人、省内高校负责人和媒体负责人开展专题培训,增进认识,统一思想。二是公布后迅速组织宣讲,5天内完成全省11个设区市的解读培训,培训到市县(区)教育局干部、中学校长、年级主任、班主任和高校负责人;印发方案解读手册50余万份,做到2014级新入学高中学生每人一册。三是密切关注舆情和进行答疑释惑。建立舆情监测机制,及时收集、梳理公众热议问题,动态开展研判、评估、疏导。据浙江在线舆情监测系统显示,方案公布第1天,正面评论达76.58%,中性评论为 17.19%,负面评论为 6.24%;网友正面评论第2天上升至92.2%,第3天上升至93.3%。方案发布后第3天晚间,通过省教育厅官方微博在线答疑,64万网友连线参与,网友及社会反应良好。

第二阶段:在持续、深入、适时开展解读的同时,重点加强对高校、中学的应对指导。一是在高校研究高考选考科目期间,一方面对全省本科高校、高职院校分管领导、招生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辅导,另一方面深入高校进行有针对性的辅导培训和研讨,使高校全面理解《实施意见》和试点方案精神,科学确定选考科目,思考本校在加强专业建设、凝练办学特色等方面的应对措施。二是分两期对全省578所普通高中的校长进行了“适应高考招生制度改革”为主题的培训,举办三期以“适应新高考改革”为主题的研讨会,并设立专项课题,就深化课程改革和适应新高考过程中面临的选课走班、教学安排等主要问题进行研讨。三是深度做好面向全国的宣传解读工作。首先是“请进来”。2014年10月中下旬,邀请全国38所985高校和20余所211高校招生负责人来杭,专题介绍试点方案。然后是“走出去”。多次到北京、山东等地宣传介绍方案。同时,接待北京、天津、福建等10多个省份来浙,交流研制高考改革方案。四是2015年10月推出教育考试“百问百答”,设立“学考和高考选考科目考试”“中职学生报考新高考”等专题,及时、准确地解答考生疑虑。

1.2 及时跟进配套措施,力促试点方案真正落地

为扎实推进试点工作,浙江省采取了五项配套措施。 一是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文件。试点方案发布后,浙江省教育厅先后出台8个文件,主要涉及两个方面。其中,关于高中课改及综合评价方面的文件有6个。方案公布当天印发了《关于适应高考招生改革变化统筹安排普通高中课程教学的指导意见》和《关于适当调整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科教学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了不增加每周课堂教学时间、不随意增课时赶进度、不挤压选修课程课时比例、不能代替学生确定选考科目四个原则。修订公布《普通高中学科教学指导意见(2014版)》,明确学考必考与高考选考教学模块内容与要求。印发《关于推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相互转学工作的指导意见》,促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相互融通,扩大学生选择学习机会。印发《关于完善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成长记录与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多元评价机制,促进素质教育,为高校选拔录取学生提供可信可行的参照材料。印发《关于加强普通高中学生生涯规划教育的指导意见》,引导学校规范生涯规划教育要求,加强对普通高中学生心理、学业、职业等多方面的指导。

关于考试招生方面的文件有2个。印发《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和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实施办法》,对中学、学生、高校非常关心的学考和选考如何选、如何考、如何划分等第、如何赋分等问题一一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布《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考选考科目考试标准》。

二是公布高校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共涉及1368所院校、2.37万余个专业。其中,选考科目不设限的专业有12786个(占53.9%),提出要求的专业10933个(占46.1%)。每门科目可报考的专业均达到 60%以上,物理、化学科目分别达到 91%和84%。考生任意选报3门科目组合,最低专业适应面在66%以上,远超过现行文理两大类文科考生的适应面(34%),与现行理科考生的适应面持平(66%)。

三是公布2017年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有外语要求的专业(类)。共有 32 所院校的 95 个专业(类)提出要求,主要集中在外语、外贸、旅游等专业(类),其中本科层次有13所院校、44个专业(类)。

四是严格落实高考加分政策。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等6部门印发《关于贯彻国家高考加分政策的意见》,进一步减项目、限范围、降分值、强管理,为招生公平注入了新的内涵。

五是研究拟定新高考录取同分投档排序规则。充分听取高校、中学、家长和学生的意见,拟定了投档排序规则并报教育部学生司。

1.3 部分改革项目率先启动并卓有成效

根据试点方案,浙江在评价选拔模式上包含统一高考招生、高职自主招生、单独考试招生、“三位一体”招生4种模式。围绕这4种模式的改革,有的已深入推进,有的已先行启动。

一是“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持续深化。这种招生模式由浙江省 2011 年首创,实施 5 年来,影响力日益扩大并向985高校拓展延伸。2016年,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技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深圳)8 所高水平大学计划招生超过 1000人。试点过程中,主管部门强化试点管理规范,开展综合测试工作巡查,试点院校强化综合评价探索,整个工作连续5年实现零投诉。

二是高职提前招生“一档多投”成功试水。2015年,15所高职院校先行试点,录取4251人。实行“考生自愿报考、院校综合测评、双向互动选择”。考生可同时报考多所院校,被多个院校拟录取,最终选择 1 所院校。25469 名考生中报考 5 所院校的有573人,报考2~4所的有10168人,累计占比超过 42%;有 1 名考生同时被 4 所院校专业拟录取,15名考生同时被3所院校专业拟录取,328名考生同时被2所院校专业拟录取。通过试点,有效扩大了考生的选择权,考生选择机会更加多元。2016年,全面实施高职提前招生,35所院校参加,比试点方案规划的目标提前了一年,安排招生计划1.4万人。

三是职业技能考试真正体现职业教育本色。2014年年底,平稳实施了试点方案发布后首个考试项目——高职招生职业技能考试,共开考机械、建筑等9大类,2.1万名中职学生参加。9大类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在高职提前招生、高职单考单招中先行使用,在高职单考单招中实现了“专业理论考试”向“职业技能考试”的升级。2015年,职业技能操作考试增加计算机、文秘等6大类,共15大类。实施职业技能操作考试,并在招生选拔中与文化素质考核配合使用,是对国务院、教育部关于“健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等考试招生办法,为学生接受不同层次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种机会”的要求的具体落实,真正体现了职业教育培养应用型、操作型、实践型人才的本质和特色,有力地呼应和对接了高职、中职教学改革。

四是探索应用型本科面向中职学生招生,为中职学生升入本科院校深造拓宽路径。高职单考单招尝试招收应用型本科人才,26所高校共录取2984人。同时,首次在5所高职院校的6个专业开展四年制高职教育招生试点,录取考生300人。两类合计录取本科生3284人。

五是全力做好2015年10月首次新学考和高考选考科目考试的准备工作。此次考试是学考纳入高考评价体系后的首次考试,中学、学生、家长、社会、媒体高度关注。浙江及早准备,周密部署,严格管理,像高考一样严阵以待,主要进行了命题研究、命题准备、考试管理、评卷准备、试题试测等工作。其中试测工作是为了适应中学十分关心命题形式、试题难度、考试组织等问题的需要,一方面让中学、学生了解学考及选考试卷的内容、形式、结构、难易度等,另一方面为正式命题工作提供参考。从首次学考选考情况看,出现了以前没有的新景象:陪考家长很少,考点门口清静;学生和家长的紧张、焦虑情绪降低;舆论环境总体平静,评价积极,鲜有对考试的炒作,“冷清”“淡定”成为报道的关键词。

1.4 深入推进高中课程改革,适应高考综合改革

为适应高考综合改革,浙江省深入推进高中课程改革。 一是推进必修分层走班。2012年浙江提出每周至少有 20%课时开选修课程,实行选课走班。2014年加大对必修课程走班教学的力度,设立16所试点学校,发挥引领示范作用。2014年下半年,高考综合改革启动后,已有浙江师范大学附中、杭州师范大学附中、杭州绿城育华学校等全面实行了必修分层走班,有的高中学校探索部分必修课程分层走班。

二是加强对高中学校适应高考改革的研究。对当前普通高中学校运行机制面临的12个问题进行了系统梳理。其中需学校研究的有9个,即完善课程体系、课程修习安排、生涯规划、教学班管理制度、学生过程性评价、统筹安排教师、教师评价、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构建以及教学资源保障问题。针对这9个问题,组织了100所学校,分9个课题组进一步深入研究,针对每个问题出台文件、形成案例等,最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三是探索实施学段制。学考与选考实行一年两次以后,出现了“一学年两学期四学段”现象。目前全省11个设区市和义乌市均推出了学段制实施意见,即在暑假、寒假的基础上,于4月、10月学考选考结束后,增设春假与秋假。试行学段制是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适应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一种新探索,有助于普通高中学校统筹安排教育教学,有助于帮助学生较好地安排高考选考。

四是积极开展学生生涯规划教育。目前,全省普通高中学校已经普遍开展生涯规划教育,并将之作为一项贯穿高中三年的综合性工作,既有相关的课程,也有导师的日常指导,还开展职业体验活动等。

五是完善综合素质评价。认真执行《关于完善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成长记录与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坚持“全面评价、客观记录、民主评定、公开公正、简便实用”的原则,重点强化评价过程的客观纪实、公平公正,探索评价结果能为高校使用,推进学校实施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全面素养提升。

推进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中存在的若干问题

在中国,教育改革很难,高考改革更难,推进高考改革试点难上加难。尽管当前浙江在贯彻《实施意见》、推进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上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和成果,但由于高考改革的高利害性、高风险性,涉及利益相关者众多,且利益诉求各异甚至相悖,加上学生、家长、教师、学校、社会都需要一个适应过程,改革政策的出台和改革举措的实施更为艰难,因而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亟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解决。

一是对高考改革的认识还存在一些杂音。一些同志对《实施意见》和试点方案的理解和认识还不到位,一些同志对改革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担心,甚至质疑和否定,一些基层同志习惯于传统观念,把改革带来的困难想象得不可解决,内心畏惧改革,缺少积极应对改革的锐气和行动。

二是高中推进新课改还面临着一些现实困难,且工作推进不够平衡。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普通高中办学经费的保障问题。2015年浙江公办高中招生取消了“三限生”,学校经费来源不足,同时学校走班教室、学科教室短缺,课程开发与开设经费不足。其次是教师绩效工资制度的问题。因为分层走班、分类选考的需要,学生选课后,教学班远远超过原来的行政班,导致教师工作量急剧增加,与绩效工资制度产生冲突。最后是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目前,一个教师只教一门学科。由于学生选课的不确定性,原有的师资无论从数量上还是从结构上都不适应现有的选择性学习与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需要,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日益凸显。

三是部分省内高校对此次改革带来挑战的认识不到位,应对行动还不够主动、快速、及时。往往习惯于现行分批次、以学校为单位录取的方式,导致对专业建设还不够重视,一些薄弱、长线专业招生将会面临严重挑战。

下阶段推进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展望和建议

结合《实施意见》和试点方案确定的改革步骤、进程安排,针对试点工作中出现的不足和问题,下一阶段推进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发力:

一是保持改革定力。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对学生、中学、高校带来深刻影响,会打破许多传统的做法,因此一定会遇到阻力,会有杂音,但要坚持改革的方向不动摇。同时要坚定改革的信心,因为此次改革有先进的理念作指导。这些年浙江先行开展高考招生制度改革探索,也积累了一些经验。总之,要坚持改革的方向,增强改革的定力,保持改革的韧劲,坚定改革的信心,强化责任担当,按照国家顶层设计的要求,一步一个脚印地落实好试点。

二是营造良好环境。政策环境方面,建议国家层面出台有关政策,建立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机制,明确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多渠道经费投入机制;及时调整教师绩效工资结构,推进对教师的分类指导和分类管理,健全教师绩效考核与工资分配挂钩机制;大力推动教师教育改革,扩大培养教师口径,推进未来教师的“一专多能”,适应普通高中改革的需要。同时,省级计划、财政、人事、教育等部门要根据高考改革的新形势,对高中学校班额、条件设施、师资配备、教师评价考核等方面进行调整和完善。舆论环境方面,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支持改革、有利于改革的舆论氛围,同时综合利用门户网、微博、微信、杂志等各类媒体,持续、深入做好高考改革宣传和统一思想认识的工作。

三是加快相关配套工作。如研究制定军校、公安等提前录取院校和艺术、体育等院校专业招生办法、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实施意见。做好新学考、高考选考科目考试,包括命题、考试组织、成绩等级划定和赋分等工作。再如,研制与2017年新高考相配套的招生录取软件系统,等等。

四是深入推进高中学校深化课改。大力推进普通高中学校全面开展选课走班,实施分类分层教学,以适应高考选考与高中学考的不同要求;加强走班教学配套教学管理制度研究,如导师制、学段制、教学质量监控制度、教师评价与调配等;加强对普通高中生涯规划教育的研究,加强师资培训、队伍建设和课程建设,指导普通高中生涯规划教育;进一步完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确保评价真实可信。

五是做好高校教育教学相关工作。促进高校优化专业设置,加强专业建设,培育专业特色,以适应从2017年起学生报考先选专业再选学校的变化;加强宣传,争取更多高校在招生中使用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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