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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校“卖”学生 媒体:实习红线落实仍是难题


时间:2016-09-28 09:14:22   编辑:淮安教育网

中国青年报9月28日消息,近来,陕西、山东以及甘肃等多地都曝出职业学校以毕业证相要挟,强迫学生前往指定工厂顶岗实习的新闻,一些学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还反映,“学校把他们倒卖给了中介”。(新华网9月26日)

所谓“顶岗实习”与学生参加的普通实习不同,它需要实习生完全履行岗位的全部职责。这类实习一般应安排在专业学习的最后阶段,其前提是在学生已掌握了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实践方法。但是,不少职业学校在安排学生顶岗实习时,并没有尊重这个基本的教育规律。

比 如,有媒体曝光,新学期刚开始,甘肃兰州某职业学院的数百名学生便被学校安排至广东惠州、江苏昆山等地的电子工厂进行为期半年的顶岗实习,学生每天被要求 至少工作12小时,从事和所学专业毫无关系的流水线工作。对实习生而言,这就是在浪费时间、消磨青春。但是,学校强制实习,“不去实习就没有毕业证”,学 生敢怒而不敢言。

校方强制学生去某单位实习,当然有自己的“小算盘”。现在不少职 校都面临招生难、师资力量薄弱、资金短缺的问题,利用学生创收成了它们的生存之道。学校在和对接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后,就把学生给“卖”了。因为可以利用廉 价劳动力,接收单位当然也乐在其中。顶岗实习的学生往往没有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处于《劳动合同法》的保护范围外,实习生的权益因而无法得到保障。

其 实,今年教育部等五部门已印发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里面明确了实习生应受保护的各项权益。比如,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分别选派经验丰富、业 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实习指导教师和专门人员全程指导、共同管理学生实习。对于实习选择,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干预职业学校正常安排和实施 实习计划,不得强制职业学校安排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而且,学生也不是廉价劳动力,顶岗实习者的报酬原则上应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 80%。

这些规定给职校生实习划定了“红线”,对整治诸多实习乱象无疑有积极意义。但是,如何贯彻、落实规定,切实保护职校生权益,依然是个现实难题。这 首先要求职业学校加强自我约束,严格依照规定和教育原则指导学生实习,绝不能以牺牲学生权益为代价去营利。实习单位也不可在工作、休息、报酬等方面侵犯实 习生权益,应尊重、保护顶岗实习者。实习生也该擦亮双眼,不被校方“忽悠”,在权益受侵害时知道如何保护自己。只有依靠多方努力,职校生实习才能回归教育 本义。

(原题为《职校生实习应回归教育本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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