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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建设工程法规及及相关知识(真题更新中…)


时间:2016-09-25 09:12:04   编辑:淮安教育网

一、单项选择题

1.建筑施工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到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的时间,为变更后( )内。

A.10日

B.5日

C.15日

D.20日

【答案】A

【解析】建筑施工企业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到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参见教材p221。

2.关于建设工程代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招标活动应当委托代理

B.代理人不可以自行辞去委托

C.被代理人可以单方取消委托

D.法定代表人与法人之间是法定代表关系

【答案】A

【解析】法律规定被代理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单方取消委托,也允许代理人单方辞去委托,均不必以对方同意为前提,并以通知到对方时,代理权即行消灭。但是,单方取消或辞去委托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参见教材p15。选项D,法人的认定代表人是自然人,参见教材p10。

3.甲在乙拥有使用权的土地上设立地役权并办理了登记,乙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让给甲,关于各方权利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甲的地役权因办理登记而设立

B.乙转让土地使用权应经甲同意

C.土地使用权设立地役权不必经乙同意

D.甲的地役权对丙具有约束力

【答案】A

【解析】参见教材p21。

4.在施工过程中,某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致使多人重伤和死亡,该施工企业的行为构成( )。

A.重大责任事故罪

B.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C.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D.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答案】C

【解析】《刑法》第135条规定,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参见教材p48。

7.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关于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安全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安装单位应当与建设单位签订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工程安全协议书

B.施工总承包企业不负责对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

C.建筑起重器械安装完毕后,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参加验收

D.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

【答案】D

【解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参见教材p281-282。

8.某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李某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订立材料采购合同,承担该合同付款责任的是( )。

A.李某

B.,施工企业

C.李某所属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部

D.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

【答案】B

【解析】于项目经理部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将由企业法人承担。例如:项目经理部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施工任务,则应由施工企业承担违约责任;项目经理签字的材料款,如果不按时支付,材料供应商应当以施工企业为被告提起诉讼。参见教材p12。

9.关于评标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评标委员会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B.招标项目设有标底的,可以以投标报价是否接近标底作为中标条件

C.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的,视为不同意评标结果

D.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口头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

【答案】A

【解析】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参见教材p89-p90。

10.关于工伤医疗停工留薪期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适当减少

B.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C.工资由所在单位在停工留薪期结束后一次性支付

D.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工伤职工不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答案】B

【解析】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l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

超过l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参见教材p255。

11.关于民事诉讼举证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可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

B.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10日

C.举证期限可以有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

D.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

【答案】C

【解析】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15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10日。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证据。参见教材p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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