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9月12日电(记者安蓓、赵超)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12日印发《通报》,就近期曝光的江苏省新沂小钢厂违法生产销售情况进行通报。
《通报》指出,新沂小钢厂钢铁项目属违规建设,主要生产装备全部为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装备,环境污染问题突出,产品也完全属于国家严厉打击的“地条钢”范畴,存在较为严重的质量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规定,该钢铁项目建设、生产均属于典型的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
《通报》提出,该事件已产生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一是给有效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工作带来较为严重的负面影响。二是该小钢厂在非法生产“地条钢”的过程中,没有有效的环保措施,对周边环境和居民身体健康产生较为严重的危害。三是这一“地条钢”非法生产销售行为,不仅严重干扰区域钢材市场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而且由于产品质量不合格,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隐患。
《通报》要求,江苏省要高度重视此事件造成的负面影响,深挖事件发生的原因,严肃追究不作为、乱作为的涉事人员责任。同时,要举一反三,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违规新建钢铁项目普查,严禁新增钢铁产能;对违法企业彻底断水断电、拆除生产设备、清理厂房、没收生产资料、没收产品,强化问责,严肃查处和公开曝光涉案人员、企业。
《通报》指出,各地区要认真吸取该事件的教训,严禁建设新增钢铁产能项目,坚决打击制售“地条钢”的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下一步,各有关方面要积极推进去产能各项工作,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严厉打击制售“地条钢”等违法行为,对“地条钢”产能和落后产能要立即拆除,不得“淘而不汰”,防止“地条钢”和落后产能“死灰复燃”。
一是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各有关地区要对本辖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钢铁项目和违法违规制售“地条钢”等钢铁产品的行为进行一次“拉网式”全面普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及时上报和公开曝光查处结果,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坚决不留死角。
二是坚决严控新增产能。各有关地区、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的钢铁项目。所有备案钢铁项目必须落实产能置换指标,并向社会公告。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为新增产能项目办理供地、能评、环评、生产许可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
三是强化三个专项行动。各有关部门要切实组织开展好淘汰落后、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联合执法三个专项行动,强化执法检查,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设和生产经营行为,依法推动过剩产能加快退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四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各有关地区、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对违法违规建设、生产行为的查处工作,对打击新增钢铁产能和违法违规制售钢铁产品不坚决、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不力,甚至搞地方保护、给违规产能和制售“地条钢”企业充当“保护伞”、知情不报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绝不姑息。
五是加强社会公众监督。各有关地区、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举报受理制度,公布对违规建设钢铁产能和制售“地条钢”等违法行为的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淮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