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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野:家长护学属于乱摊派,需叫停


时间:2016-09-24 09:11:32   编辑:淮安教育网

虹野:家长护学属于乱摊派,需叫停

文/虹野

近日,杭州一位家长发帖质疑“儿子上幼儿园,每次收到这种家长护学(注:上下学家长在校门口站岗,维持秩序)的短信,总是觉得很迷惑,学校要求我们护学,护什么?”家长护校岗对于家长来说并不陌生,不仅仅杭州大多数学校都设有护学岗,笔者所在地武汉也有不少学校要求家长护校。

家长护学岗给家长们带来了额外的劳动,影响颇大,认为对上班族家长来说,的确有困难;但也有一部分家长觉得“家长护学”有一定必要性,认为“这个初衷也是为了学生的安全,理解万岁吧”。

(图片来自网络和文章无关)

显然家长们对于“护学岗”主要聚焦于其是否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安全,认为如果有效率则就设置,无效率则取消。笔者认为关于家长护学的现象是否有利于学生安全倒在其次,关键是学校强制家长护学的行为需要很高的社会成本,更涉嫌违反法律。

首先,维持上下学学校门口秩序并非是家长的职责,学校完全可以通过聘请保安来维持门口秩序,或者由交警维持道路畅通。由家长维持秩序固然可以降低学校办学成本,但是每个家长都要请假一天,由此带给其所在单位的运转带来影响。一所学校几千学生就会给几千个家长及其单位带来不良影响,所以说“家长护学”会带来极高的社会成本。

(图片来自网络和文章无关)

其次,学校强制家长护学维持学校门口秩序已经涉嫌违反《禁止向企业摊派暂行条例》,根据条例第二条,“所称摊派是指在法律、法规的规定之外,以任何方式要求企业提供财力、物力和人力的行为。”

根据条例第二十六条“向国家机关、人民团体、部队、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含基本建设单位)以及个人的摊派,比照本条例处理。”

显然,“家长护学”属于学校在法律、法规之外向个人摊派人力的行为。任何个人都可以拒绝这种摊派行为,举报并可获得奖励。根据条例第十九条“对摊派单位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监察机关或有关主管部门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图片来自网络和文章无关)

或许不少人认为“家长护学”的初衷是好的,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这种行为涉嫌摊派,其运转带来了极大的社会成本。如果学校真的为学生安全着想,就聘请专业人士认认真真的维持好上下学秩序,而不是让家长这种业余人士来维持秩序了。最为重要的是学校这种通过违法的方式来降低办学成本的行为,给学生教育起到了一个非常恶劣的示范作用。故对这种大家有目共睹的疑似违法的行为,教育主管部门需立即叫停且依法处理当事人,给学生、家长和社会上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虹野 中华教育改进社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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