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日发布通知,自2016年9月至2018年4月开展以“理想与信念”为主题的展演活动,并设置优秀组织奖、艺术表演奖、学生艺术工作坊奖、艺术作品奖、指导教师奖等8类奖项。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和朗诵;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艺术与校园、艺术与生活、艺术与科技三部分;学生艺术作品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四个大类各项目的具体要求见通知原文:
http://www.moe.gov.cn/srcsite/A17/moe_794/moe_628/201609/t20160919_2815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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