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热烈庆祝第32个教师节,大力宣传人民教师教书育人的感人事迹,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由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委员会主办的2016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正式举行。
据了解,此次推选活动投票范围为主办单位公布的候选人共64名,投票过程中,每个用户全程限投10票,对同一候选人限投一票,在投票过程中,不显示候选人得票结果。推选委员会根据投票结果和实际情况,从64位候选人中推选出10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在教师节期间,对10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进行宣传表彰。
此次推选活动主要针对曾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并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产生候选人(原则上每省推荐2位候选人)。
活动流程:
1.推荐候选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推荐候选人。
2.确定候选人
活动组委会对各地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认真审核,确定64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
3.公示投票
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刊登候选人名单及简介,教育部门户网站、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中青在线、央广网、中国网、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网络电视台、新浪网、腾讯网、搜狐网等开辟专题网页刊登候选人名单及详细事迹,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投票。公示和投票日期:2016年7月21日至8月12日。公众可登录相关网站进行电脑端和手机端网络投票。
2016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投票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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