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常州外国语学校。该校日前被曝出建在污染地块旁,近500名学生身体异常。 新京报记者 王嘉宁 摄
江苏常州外国语学校周边环境污染致近500名学生身体异常一事持续发酵。17日晚,环保部和江苏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成立联合调查组。18日,教育部表示,国家督学将牵头赴当地进行专项督导。此外,还有环保组织欲对造成污染的化工厂发起公益诉讼。
不过常州官方当天回应称,早在今年3月下旬,学校已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对学校内空气、土壤等进行检测,各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要求。而另据媒体报道,常州新北区政府相关人士称,暂未发现央视报道中的有学生患白血病的情况。
进展
环保部、教育部先后介入
17日,有媒体报道称常州外国语学校搬迁新址后,有近500名学生身体出现异常,个别学生被查出白血病、淋巴癌等恶性症状。家长怀疑与学校一路之隔的化工厂污染地块有关。调查也发现,污染地块部分污染物超标近10万倍。
报道发出后引发舆论广泛关注。
17日晚,环保部和江苏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成立联合调查组。18日,教育部表示,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已启动教育重大突发事件专项督导机制,由国家督学牵头赴当地进行专项督导。
官方
学校内各项指标均已达标
常州市政府新闻办通报称,常州市委、市政府还成立联合调查工作组,展开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不过对于常州外国语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问题,常州市政府回应称,今年2月15日,学校北侧的原常隆、华达、常宇化工地块土壤修复调整工程通过验收,专家组作出结论:工程已达到预期环保治理效果,空气质量监测完全达标。
而对校园内的室内空气、土壤、地下水等是否受到污染,常州市政府同样表示,学校和家长曾分别委托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显示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要求。
同时对于媒体报道的有近500名学生身体异常的情况,官方回应称学校目前2451名学生中,除1人事假、4人病假、5人正在办理转学手续外,其余学生全部到校;210名教师中,除3人病假外,其他教师全部到校,学校教学秩序正常。
另有媒体援引常州新北区政府相关人士的话称,目前暂未发现学生中有白血病病例,仅有一例淋巴癌,但该学生是在学校搬迁至新校区之前、于2015年9月确诊的,“事前两个月出现的症状”。
此外,昨日一封《致常外国际部家长和师生的一封公开信》流传网络。公开信称,“媒体报道‘存在一些‘硬伤’”。不过,公开信并未提供指证“硬伤”的证据。
后续
环保组织欲提起公益诉讼
昨日,记者还从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中国绿发会)方面了解到,其正在密切关注常州外国语学校“毒地”污染事件,有意对污染造成者提起公益诉讼。
不过,中国绿发会副秘书长马勇表示,其并非为媒体报道中所说的健康受损的学生打公益诉讼,因为这属于对个人直接的损害,可以通过私益诉讼的方式进行维权,而中国绿发会也愿意对其这方面提供咨询帮助。马勇表示,中国绿发会拟将当初产生土壤污染的污染制造者,即化工厂作为被告提起诉讼,而土壤修复者如果有证据表明在修复过程中导致了二次污染,危害了环境和公共利益,也不排除对其起诉。 新京报记者 金煜 沙璐
【追问1】
常外校区建设是否存在程序不当?
在此前央视新闻的报道中,常外新校区的环评报告仅提及污染场地可能带来的影响,但未明确提出,学校搬迁应在污染场地修复完成以后。此外,央视新闻的报道还称,该环评批复时间是2012年3月31日,但学校奠基施工的时间却是2011年8月21日,学校施工时间比环评批复时间整整提前了7个多月,属于典型的未批先建。
对此,国家城市环境污染控制技术研究中心研究员,环评专家彭应登表示,如果确有“未批先建”的行为,那说明环评作为环境保护最后一道关口没有把住,相当于走了形式。
他表示,学校的环评,一方面同样要评估建设项目是否对外界产生污水、噪音等污染,另一方面也要看建设项目周边的环境是否对其产生影响,如果周边有重大污染源,污染风险大,环评报告则应该给出此地不适合建设的结论,从选址上首先遏制环境污染给人体带来的影响。
从常州市官方公布的由常州新北区环保局立项审批的常外建设环评报告看,报告承认,污染场地开展修复后,会产生一定的空气污染,建议修复时,“加强防护和监管,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过,该报告结论认为学校选址合理。
另有媒体消息说,常州市政府称,2012年,学校在得到环评批复等文件后提出了规划选址申请,学校于2013年10月正式开工,2015年7月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符合招投标程序。
【追问2】
污染土壤修复会否造成二次污染?
从家长反应和媒体报道看,学生生病的时间伴随着污染土地的修复过程,而官方也承认,修复过程中产生了“异味”,并对此予以整改。
中国环境修复产业联盟秘书长、中国环境修复网执行主编高胜达表示,修复过程中,如果有很多挥发性的物质,动土挖走后,不仅成本很高,也存在发生二次污染的风险。不过他表示,一般土壤修复方案中有专门的防护措施,对周边的居民,特别对施工工人等都有防护,以防修复过程中释放的有毒有害气体危害人体健康。
高胜达说,学校本身的环评报告并不解决土壤修复过程产生的环境影响,但土壤修复工程需要对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调查评估,但在目前,环评制度和污染场地调查评估制度之间,在目的、方法、适用法律、工作人群等各方面都存在矛盾和模糊之处。
此外,他表示,此前也曾出现过污染土地危害人体健康的例子,但都属于污染土地建设范围内的影响,而目前对污染场地的评估也仅要求在土地本身之上,而没有明确法律规定应该对污染土地周边的土壤、地下水等多大范围进行评估。
高胜达表示,此次常州“毒地”事件更加显示了国家应加快土壤污染治理的立法速度。
【追问3】
学生健康与污染地块是否直接相关?
在此前央视新闻的报道中,学校有近500名在校生出现身体异常,有家长怀疑与旁边的污染地块有关。
对此,马勇认为,要去确认污染事实与健康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其难度是相当大的,即使在国外的司法实践中,这也是最难的一块,而如果是癌症等疾病,确立其因果关系就更难了。
高胜达表示,土壤污染对人体的影响可以是多途径的,污染物可能会随着地下水发生迁移,“这就要看是不是流向学校的方向,学校是不是还采地下水”,此外,即使没有农作物,污染物中如果有的物质如一些农药、化工类是挥发性或半挥发性的,也可能会释放出来,通过呼吸对人体带来影响。
不过,他说,到底是否是污染土地对学生的健康造成了影响,通过什么途径,影响有多大,关联有多大,这些都需要有相应的课题来进行分析,“可能有一些污染物,和学生身体出现的异常症状有一定的吻合度,但具体有多少关联关系,还是要做进一步的研究分析,毕竟这涉及责任的问题”。(新京报记者 金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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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学校”事件始末
为什么说这是一则“数月前的新闻”?因为在今年1月,澎湃就对此进行了报道;2月,财新又跟进进行了深度的调查报道。但直到央视发出之前,这件事都没有真正意义上地成为“焦点”。
我们先来简单捋一下事情的经过。
常州外国语所 在的地块,与那块“毒地”仅隔着一条马路。现在空旷的“毒地”,在数年前曾是三家农药化工厂的所在,而其中的常隆化工,则在这里生产长达半个世纪之久。在 澎湃、财新、央视的报道中,都提及这里的老员工曾经实名举报,在化工厂的搬迁过程中,曾经违规在地下埋藏了大量的固体废物,其中包含许多剧毒物质。
央视拿到的“一份项目影响环境报告”显示,这片地块土壤、地下水里以氯苯、四氯化碳等有机污染物为主,其中污染最重的是氯苯,它在地下水和土壤 中的浓度 超标达94799倍和78899倍,四氯化碳浓度超标也有22699倍,其它的二氯苯、三氯甲烷、二甲苯总和高锰酸盐指数超标也有数千倍之多。
看上去是很确凿的一则环境污染新闻,但如果回溯过去,却呈现出扑朔迷离的意味。
因为,自从去年9月搬迁新址以来,学生家长在接送孩子的途中就不断闻到异味,也接连有学生出现了头痛、皮肤异常等症状;而在此期间,那块“毒 地”,却是 一直在进行“土壤修复”工作的。修复的目的,起初是为了将这一工业用地转变为商业用地;之后,则改成了绿化用地,计划在原址上建设一座生态公园。
校方、政府反复出具的检测报告也让家长感到怀疑。在今年1月紧急叫停修复工作之后,当地环保部门和学校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均检测称,土壤、地下水的主要污染物指标合格;而在土地修复取得成果之后,学校周边的空气也是合格的。
该如何解释这种反差?
检测
首先让人疑惑的是环境检测的结果。政府部门、以及委托第三方的结果结果均显示主要污染物正常(1月份检测结果),为何这些学生依然出现了身体不适的症状?
岛上的环境问题专家云间子妹妹告诉我们,从技术角度看,这其中有两个原因。
第 一,央视的新闻中,专家也已指出,政府部门的检测中测量的主要是一些基本污染物,但没有专门检测农药残留的成分,而这块土地上之前的化工厂就是以生产农药 为主的。而农药往往是一些稳定的大分子化合物,成分稳定,不太可能分解成常规污染物。如果不专门去查农药这样复杂化合物指标的话,的确不容易查出这些物质 的污染程度。
第二,政府部门在1月份的检测结果,是在此地块基本完成土壤修复工作之后进行的。而从报道来看,这次的 污染本身就是“土壤修复”这项工作造成的——修复过程中的开挖泥土等作业流程,使地下的高浓度污染物质挥发到空气中,造成了次生污染。而在土壤进行黏土、 覆膜等修复之后(效果也要视流程和技术而定),确实会使空气中不容易检测到污染物,但实际上污染物依旧在地下,通过吸附于土壤颗粒、溶解于地下水的方式进 行缓慢的污染,甚至通过几百年的生物降解过程也不一定能完全解除。
从现在来看,应该是这种短暂的暴露以高浓度的方式影响了人体健康;在 此情况下,政府不挖了、继续埋起来的话,通过雨水、地质变化等方式,可能还会影响周围环境,尤其常州这样的地方地下水系还算发达。这种污染可能更为缓慢、 也更为持久,倒不如全部停课、彻底把污染地块弄干净,一劳永逸。
这也就能解释,为什么2月5号的时候,常州环保部门的文件显示,苯、氯苯类的常见的剧毒农药的成分,在空气当中没有检测出来;当时环保部去检测时,对土壤的覆盖也已经开始了。
而在知乎上,有网友贴出了2007年到2015年该地块的卫星图。图像显示,土壤修复的过程,与学校进行教学的去年那个学期的时间高度重合;在 此过程 中,暴露在工厂地块内部的河流颜色有时呈深绿色,有时呈暗红色,均有污染可能。而在云间子这样的专业人士看来,这种大量裸露处理污水的情况本身就很不规 范,应该用污水罐存放进行专门处理。
2015年5月,道路北边的工厂地块开始修复,水呈暗红色。来源:知乎网友徐Anthony
违规
毒地旁边有学校,看上去是很匪夷所思的逻辑。但就是这样匪夷所思的逻辑,却从2010年工厂搬迁开始持续到了现在。
比如一个明显的匪夷所思之处就是,学校的动工首先就是典型的“未批先建”,环评报告出具是2012年3月,而2011年8月学校就已经开始动工了。同样匪夷所思的是,作为常州最好的初中之一,政府为什么要在明知旁边地块曾经有毒的情况下让其搬迁至此?
这也要从两方面来看。
第一,是对土壤污染本身的认识就不足。对受污染严重的土地进行“土壤修复”成为业内乃至行政的共识,是在2014年环保部和国土部发布《全国土 壤污染状 况公报》之后;在那之前,人们对此的认识根本不足。如果从最善意的角度来揣测,无论是教育部门、当地政府还是校方,都不会恶意存心地把一个好学校选在这样 一个“棕色地块”,他们可能根本就不知道污染物可以扩展到这样大的范围,同时土壤修复还可能造成二次污染。别说这些人,就是做修复的施工方,也不一定有这 样明晰的意识,否则至少在修复的施工中,他们应当就对周围几百米的范围进行防护告知。
第二,当然是地方利益的动机。一个工业地块转换成 商业用地或绿化用地,本身并没有什么错;但工厂搬走后,如何继续保持土地的出让价格、带动周围区域的发展?建学校当然是个好主意,好学校尤其如此。因为学 校在这里,就有人气;周围的商业、住宅等,也会带动着水涨船高。对于土地财政占比极高的地方 政府来说,这应该是一笔好买卖。所以,当地环保部门的人才会面对《财新》记者采访时表示,地方 政府是下了很大决心进行整治的:本来这块地是要卖给亚洲著名的SM集团进行商场开发的,但现在不但人家不来了,政府还投入了几个亿进去修复。
云间子不无无奈地表示,常州政府能拿钱出来做修复已经算是“进步”了;如果换作是一个没钱的政府,在污染地块上面填土覆盖,水泥混凝土一浇筑,或许谁都看不出下面是什么,但长年累月的过程中,就会变成慢性的污染源。
这也就能解释为什么这件事延宕至今才暴露于舆论之中。在网络热炒的当下,有不少当地的网友表示,当地的政府对此事曾经一直持打压的态度和做法:不准该校学生转学、不准老师辞职,如果有家长抗议,则去做家长的工作,等等。
寄希望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拖延政策,最后终有纸包不住火的一天。
责任
那么,问题来了:这些孩子的身体健康问题,究竟应该由谁来负责?
一个很悲哀的答案可能是,这个责任追究起来可能会很困难。比如,首先就要界定污染和病变之间的关系——从法律上,要证明这种关联性,可能难度很大。美国历史上唯二的环境污染导致疾病的大案中,当事人就曾经花费了巨大的代价去证明这种关联性,最终获得赔偿,而那已经是半个多世纪前的事了。从1958年第一起污染到1980年居民的搬迁、赔偿的开始,中间差不多有30年,后果已经不可逆。
第二,如果要追究责任,以下几方可能会形成一个循环:从直接的污染来看,是土壤修复过程导致的;但土壤修复的施工方又仅仅是乙方,甲方委托者依 然是政府 (但同时,施工过程中的违规,比如报道中提到的抽取地下水施工同样造成了污染)。从政府角度来说,要追责则需要同时追两方面的责任:第一,官员可能存在的 玩忽职守;第二,对这块土地造成污染的企业。
常隆化工,其实本身就是一个有着黑历史的企业。被曝出“养猪场下埋万吨剧毒”的,是这个企业;该企业也曾经因为违规向河流中排放污染废水而被法院判罚1.6亿元。而 在我们的现行法律中,对此的追责规定也是不足的。比如,在搬迁之时,其实就已经默认了“权利和责任已经了解”;如果当时政府没有就土地污染的状况作出要 求、说明要恢复到建厂前的状态,企业就有理由推脱土壤修复的成本,最终往往也是政府来买单,法律也没有规定让企业承担污染修复的成本。而从企业的角度来 讲,如果要使用高标准的环保设备,生产的利润就可能会失去。
毕竟,他们挣的本来就是环境的钱。而利益一旦被冠以“公共”二字,就往往没有太多人去在乎,尤其当这件事“事不关己”的时候。
但同时我们也要注意到,在有员工实名举报违规排放和填埋的情况下,常隆化工目前一切依然。财新的报道中就提到,当地的环保部门多次检测,也没有 查到污染 的情况——这真让人费解,不是么?但其实也容易理解,毕竟一块被认为是“毒地”、需要政府投入修复的土地,和一块不用政府做什么的土地比起来,哪个对财政 的负担更轻,一目了然。
我们常常用“国情”来解释很多事情,这个词也确实可以解释很多事情。比如污染这件事,西方发达工业国家曾经走 过,像中国这样的后发国家也一定会经历污染;今天的常州将其搬迁,而在经济更加落后、财政更加困难的地区,可能还有很多政府愿意招这样的商、付出这样的代 价换取发展。
但问题在于,这并不构成不作为的理由,尤其不构成乱作为的理由。正因为别人摔过跟头,自己才要避免摔跟头。
这件事还有很多疑点没有公布:比如,到底是用的什么技术进行的修复?当时施工的工人有没有受到影响?在当地打孔检测的土壤、水分的污染情况到底如何?这些细节都有待进一步观察。真相如不明了,追责就成侈谈。
在全国的注视下,环保部成立了调查组,教育部也已经注意到此事;当地的政府,则是“连夜召开会议”,表态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去接受各方监督。 从事件曝 出时的“打压”“封堵”,到盖不住了之后的坚决表态,类似的剧情我们已经看过太多。它也许不会是最后一次,但一定是让我们记忆深刻的一次。
从这个意义上说,被污染的常州,需要“深挖”的远不只是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