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省政府办公厅专门发出通知(苏政办发〔2013〕146号),认定我市清浦区、淮安区达到省定县域教育基本现代化建设标准。截止到2013年7月,我市已有7个县(区)通过了江苏省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建设水平评估并被省政府认定表彰,通过县(区)数位居苏北地区前列。
我市创建县(区)经济基础相对薄弱,教育的底子较薄、历史欠债多、创建难度大,但创建县(区)充分发挥后发优势,敢于争先创优,努力克服困难,加大组织推进力度,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教育整体水平明显提升。目前,我市已建成教育基本现代化先进县(区)正认真贯彻实施《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加速启动新一轮教育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教育现代化建设水平。(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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