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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部署江苏省第十一批特级教师推荐工作


时间:2016-06-09 08:01:57   编辑:淮安教育网

特级教师是国家表彰优秀中小学教师特设的体现先进性与模范性、专业性与学术性的称号。目前,我市共有在职特级教师47人。今年,省教育厅下发文件,评选江苏省第十一批特级教师。

为做好我市省第十一批特级教师的推荐工作,市教育局下发了专门的文件,并于4月19日召开了专题会议,对推荐工作作了全面、细致的部署。会议要求,全市各地各校要广泛宣传,让每一位教师都知道特级教师的评选办法,切实将推荐过程作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的过程;要坚持标准,即推荐人选要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要规范程序,做到公开评选条件,公开述职,公开展示申报材料。

推荐工作按推荐提名、考核初审两步进行。在推荐提名阶段,由学校等基层单位组织教师学习特级教师评选条件,通过自荐、集体推荐等方式,由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推荐人选,上报县(区)教育局。县(区)教育局通过民意测验等程序后,将符合条件人选上报市教育局考核初审。在考核初审阶段,由市教育局成立特级教师推荐小组,对照评选条件,逐一全面考核,按推荐名额确定推荐人选,并在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公示一周。对公示无异议人选,经市政府审核同意后,报省教育厅参加全省评选。

全省第十一批特级教师评选将执行新修订的评选办法,较之以往的评选办法,主要呈现以下不同点:一是评选时间改以前的三年一评为现在的两年一评;二是评选范围改为全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和中小学教学研究室等教育机构的在职在岗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不再列入,而是另行设立一个系列;三是将全省在职特级教师总数应占全省中小学在职教师的千分之一点五比例提高到千分之二,但每批评选人数由原来的350名左右改为300名;四是优先考虑有农村学校教学经历的教师,提出“同等条件下,积极参加教师交流、具有1年以上乡镇以下学校支教或工作经历的优秀教师优先”;五是对师德提出明确要求,对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实行“一票否决”,对在申报特级教师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给以终身不得申报的严厉处罚;六是推荐评选过程更加透明,要求公开评选条件,公开述职,公开展示申报材料,推荐、评选结果逐级进行公示。(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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