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要求,加快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均衡化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市政府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
《通知》从建立统一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巩固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保障落实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政策等五个方面就改革完善现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作出明确要求。结合淮安实际,《通知》特别提出,对寄宿的留守儿童给予每生每年500元的成长补助。
根据《通知》精神,我市从2016年春季学期开始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按省里新的分担办法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以后年度,根据义务教育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相关政策措施。
附件:《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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