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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规则的人违规影响更恶劣


时间:2016-08-19 09:14:14   编辑:淮安教育网

制定规则的人违规影响更恶劣

---- 沈阳中医药学校招生录取错在哪里

晨雾 / 文

此前网络和媒体热议一件事情,那就是一位女士在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违规下车造成一死一伤的家庭悲剧。这是一起比较典型的公众违规悲剧。野生动物园要经营,必然要制定并执行一些规定,才能保证游客安全。如果我们设想一下,假设野生动物园制定了规则而其工作人员不执行规则,工作人员擅自违规会有什么结果?比如说工作人员违规允许游客步行或者骑自行车进入猛兽区,工作人员违规擅自打开猛兽区通往外界的大门。。。。。。那我们只要发挥我们的想象力,那将是什么严重的结果都可能发生 ---- 当你正在家里吃饭,外面进来一只大老虎都是可能的。

因此制定规则的人违规比公众违规更可怕,影响更恶劣。让我们看一起刚刚发生在招生领域规则制定者违规的事件。

据8月16日沈阳晚报报道,8月10日沈阳市中医药学校招生办杨老师通过微信通知考生小方家长:“孩子成绩符合录取条件,请持户口本等相关手续和学费在18日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8月11日,该校招生办又通过特快专递将录取通知书寄给家长。开原市第四中学初三女生小方和父母正高兴呢,但8月12日,方父突然接到该校招生办老师的电话:“对不起,你的孩子没有考上我们的‘3+2高职’。”(本文后附有8月16日沈阳晚报报道原文)

首先我们应当明确,录取通知书相当于学校与考生之间的契约,具有法律效应。这不是校方用一个“工作有瑕疵”就可以解释的。考生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那是后话。本文试图分析一下发生此事件的原因是什么。

学校“3+2高职”招生规则是怎样规定的

招生工作是一个规则性很强的工作。招生工作人员,无论是学校招办的,还是地方招办的,他们都是招生规则的制定者和执行者,都首先要严格遵守执行自己制定招生规则,才有可能要求考生和家长们也遵守招生规则。

出了问题应当首先查规则。我们从沈阳中医药学校网站(http://www.syzyy.net)上查到了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规定。

沈阳市中医药学校学校招生简章(2016)

报名办法

3.全省报考我校“3+2”高职各专业的学生必须在当地学校或招生办填报代码为140的“3+2”志愿,参加中考后由省招办统一组织录取。

4.“3+2”高职专业录取时按照语文、数学、英语和体育四科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名额录取。

这个规定中的专业录取规则中的“由高分至低分按名额录取”应当是还算比较明确地规定了分数优先的规定。如果还看不清楚,把它与该校2015年的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进行比较就看得更清楚了:

沈阳市中医药学校学校招生简章(2015)

报名办法

3.报考我校3+2护理专业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中考且在当地学校填报志愿,由省招办按成绩统一组织录取。

2015年学校“3+2高职”招生对专业录取规则没有做特殊要求,只要“由省招办按成绩统一组织录取”就行了。而“按成绩统一组织录取”在涉及到专业录取的时候又有两种形式,分数优先或者专业志愿优先。如果没有明确规定,那就是采用哪种形式都可以。

但是2016年的规定则不同了。除了规定由省招办统一组织录取以外,特别强调了“3+2”高职专业录取时按照语文、数学、英语和体育四科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名额录取。这就是说,成绩高的考生无论其专业志愿填报顺序先后,都有绝对优先的录取权利。换句话说,我的分数比你高1分,我填报的最后一个专业志愿都比你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优先录取。

可见学校招生是有明确规则的。学校不执行这个自己制定的规则,不仅暴露了学校招生管理的混乱,而且招生工作人员的招生工作专业性极差。那么学校到底错在哪里?参考媒体报道我们来分析一下。

错误之一 违反招生的专业录取规则

用专业术语来说,那就是沈阳中医药学院的初中起点的“3+2高职”2016年的专业录取规则是分数优先,而招生工作人员错误地按照往年习惯的专业志愿优先的规则进行录取。考生小方虽然成绩不够高,但是她的相关专业被填报在第一专业志愿,被招生工作人员优先录取了,而没有按照专业录取规则录取其他分数比小方更高的非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招生工作人员连自己要遵循的规则都搞不清楚,这里犯的是极为低级的小儿科的错误。

错误之二 违反招生录取的基本程序

学校的录取程序是首先将投档考生按照专业录取规则进行预录取,然后将预录取名单报到当地招办批准后才算正式录取。这时候才能发放录取通知书。因此前面说的专业录取,别管按照什么规则录取的,都只能算是预录取。预录取后学校根据预录取名单预先可以开始打印制作录取通知书,但是在没有经过地方招办批准之前是绝对不可以随意发放正式的录取通知书的。由于多数情况下预录取结果与正式录取结果是相同的,因此学校工作人员就擅自省略了这一步,在没有得到地方招办的批准之前发放了正式的录取通知书,失去了本可以纠正错的一个机会。

在现有优质教育资源还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学校通过考试招生实际上是一场考生争夺有限教育资源的竞赛。竞赛就要有规则,有规则就要相关参赛方遵守。考生作为参赛选手必须遵守规则,考生不遵守规则就要受到处罚。而规则的制定方的相关学校招办或者地方招办则是竞赛的管理者或者裁判员,如果他们不执行规则甚至违反自己制定的规则,造成的影响比考生违规更加恶劣。势必影响考试招生公平和考生前途。就像正在举行的奥运会,如果只强调参赛选手不能违规,而竞赛组织方或者裁判员肆意违规,这样的竞赛还有什么意义。

附:媒体相关报道和评论:

2016年8月16日沈阳晚报相关报道:

手捧录取通知书学校却说你没考上

开原市第四中学的初三女生遭遇离奇录取,沈阳市中医药学校称因工作有瑕疵

8月10日,沈阳市中医药学校招生办杨老师通过微信通知考生家长:“孩子成绩符合录取条件,请持户口本等相关手续和学费在8月18日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8月11日,该校招生办又通过特快专递将录取通知书寄给家长。

开原市第四中学初三女生小方和父母正高兴呢,8月12日,方先生突然接到该校招生办老师的电话:“对不起,你的孩子没有考上我们的‘3+2高职’。”

手捧着录取通知书却上不了学,这究竟是怎么回事?8月15日,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高兴:孩子考上了“3+2高职”

“3+2高职”属于初中起点的大专(高职):中专读3年,大专读2年。在学校先读3年中专,毕业颁发中专毕业证书,然后再接着读2年大专(高职),毕业后颁发大专毕业证书。开原市第四中学初三女孩小方说:“我非常喜欢这种上学方式,专业好、就业前景好,而且前3年中专还免学费。”因此,她报考时在第一志愿填写了沈阳市中医药学校“3+2高职”的护理专业。

8月10日,方先生收到沈阳市中医药学校招生办杨老师的微信通知:“方同学成绩符合沈阳市中医药学校3+2高职02护理专业,请持相关手续和学费在8月18日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记者在这个微信里还看到:“现确认是否肯定来我校就读,如放弃我们将退档。”

方先生说:“我特别高兴,当时就表示同意。8月11日,我又接到了学校寄过来的录取通知书。”

惊吓:分数不够不能被录取了

8月12日,方先生再次接到学校招生办杨老师的电话:“你家孩子录取不上‘3+2高职’了,因为省招办不同意我们学校的录取方式。按照新的录取方式,你家孩子的分数不够。”

随后,方先生与该校招生办王主任进行了沟通。方先生告诉记者:“我们在电话中没说明白,8月14日我到沈阳市中医药学校与招生办王主任面谈。”

据方先生介绍:“我与招生办王主任的沟通很不愉快。”

无奈:校方称工作有瑕疵

王主任表示,招生办没有违规违法,只是杨老师工作有瑕疵。杨老师没有经过校招生办领导的允许,就提前将录取通知书邮过去了。这种做法是不对的,但他也是出于好心。

方先生说:“王主任态度坚决,说小方分数不够,不能被学校‘3+2高职’录取,不过可以读他们学校的中专。”

对于这样的说法,方先生不满意。他说:“微信和录取通知书都表明孩子已被录取了。可是学校突然变卦,说孩子没考上。这不符合情理啊。”

8月15日,记者联系了该校招生办的杨老师。杨老师听了记者的讲述,只说了一句:“家长已经和学校见面了,现在已经有最后结果了。”随后挂断了记者的电话。

校招生办: 因上级改变录取方式

随后,记者联系上了该校招生办王主任。王主任说:“以往我们学校采取‘志愿优先原则’的录取方式。以往的录取方式,上级主管部门没有明确要求。志愿优先原则的意思是,比如‘3+2高职’有01、02、03专业,01专业在铁岭地区只招一个人,我们就选第一志愿报01的最高分,在录取前与报01志愿最高分的学生沟通,如果这个学生同意就完成录取,别人就没机会了。”

王主任进一步解释:“这种录取方式有好处,如果志愿报得好就有先被录取的优势,比如有人报考 ‘3+2高职’02护理专业,并且是第一志愿,考了200分,但是别人考了280分但 ‘3+2高职’02专业是第二志愿,280分的考生就不能被录取,200分的考生能被录取。今年我校招生办按照这个原则招生,小方被‘3+2高职’02护理专业录取。招生办杨老师和小方的父亲取得联系,小方父亲表示同意。但我们的录取结果必须经过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才能最后录取,我们的录取叫预录取。可是,今年上级主管部门不同意我们这种录取方式,需要重新录取,实行分数优先参考志愿的原则。招生办杨老师已经将录取通知书通过特快专递邮给小方了。但杨老师没有向我汇报,特快专递已经追不回来了。”

王主任说:“方先生要求按照录取通知书来上学。我不同意。我们没有违规违法,只是杨老师工作有瑕疵,希望方先生理解我们。也希望与方先生协商解决此事。”

方先生表示:“我已经联系了王主任所说的上级主管部门,相关人员给我的答复是:中专、中职类的招生由学校自己负责,与主管部门无关。”

小方捧着录取通知书却上不了学,学校认为在招生中没有违规违法,只是个别老师工作有瑕疵。这起事件的结果如何?本报将继续关注。

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 吴强

信息来源:2016-08-16《沈阳晚报》

http://epaper.syd.com.cn/sywb/html/2016-08/16/content_28409.htm?div=-1

2016年8月17日中国青年网评论:

夭折”的录取通知书,让谁难堪?

10日,沈阳市中医药学校招生办杨老师通过微信通知考生家长:“孩子成绩符合录取条件,请持户口本等相关手续和学费在18日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11日,该校招生办又通过特快专递将录取通知书寄给家长。开原市第四中学初三女生小方和父母正高兴呢,但12日,方父突然接到该校招生办老师的电话:“对不起,你的孩子没有考上我们的‘3+2高职’。”(8月16日沈阳晚报)

手捧着录取通知书,却面临“无学可上”的窘境。这两天,对开原第四中学的初三女生小方来说,可谓是经历了冰火两重天,前一天还因为收到心仪学校专递而来的录取通知书而心花怒放,后一天却被告知“分数不够不予录取”而郁闷不已,最终落得个“竹篮打水一场空”的结局。开学在即,录取通知书却中途“夭折”,换作是谁,可能都无法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换位思考,如此荒唐的录取疑云,对当事学生及其家庭造成的伤害可想而知,无不令人扼腕叹息。

然而,“夭折”的录取通知书背后,尴尬的难道只有因利益受损而发声疾呼的学生一方?恐怕未必,作为这起事件的主导者,涉事学校可能更显难堪。据相关负责人坦言,之所以发生这起“乌龙录取门”,既不是学生的过错,也不属于学校的工作过失,错就错在录取模式的改变这种政策性的变革。简而言之,该校的录取原则已由之前的“唯志愿论”转变为现在的“唯分数论”,不论学生填报志愿的先后主次,只要分数高于其他投档考生,即便当初填报的是第二志愿甚至于第三志愿,都有被优先录取的优势与权利。照理说,学校变革录取模式,这当然没错,也让人不难理解。但问题是,既然录取通知书已经送达学生,也就意味着在考生与学校之间,已经达成了同意录取与准予入学的契约关系,如今,学校单方面撕毁录取通知书拒绝学生入学,无异于背信弃义,不仅剥夺了学生求学深造的权利,也抹黑了教育的群体形象与尊严。

对涉事学校而言,变更招生模式,简直易如反掌,可能就像“翻手覆雨”般容易,但站在学生的立场,就显得意义重大。录取结果的反复无常,不仅意味着与心仪的学校失之交臂,更可能失去被其他学校调档补录的机会,最终落得个“无学可上”的窘境。学校究竟采取何种录取流程?何种招生模式?对考生而言,也许并不在乎,他们最为关心与紧张的,当然还是录取与否的最终结果。录取模式的临时变更说到底还是校方的“个人私事”,没必要也不可能让学生为自己的工作失误埋单背责。

在法律意义上,录取通知书作为一种“准予考生就读”的通知文书,自然具有法律效力与权威性,站在考生的立场当然含有“公开告知”、“正式告知”的意味。所以,涉事学校临时变卦无故中止录取过程,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也难怪遭致舆论的一致非议。

客观而言,“夭折”的录取通知书,不仅暴露了涉事学校招生工作的混乱与无序,也违背了“以人为本”的教育初衷。教育部门只有加强对招生流程的监管,划定招生学校的权责清单,如此,才能守护教育的公平与正义,才能维护每一个学生的合法权益。(杨兰)

信息来源:2016-08-17 中国青年网

http://pinglun.youth.cn/wztt/201608/t20160817_855850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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