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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揭官员同性恋:不公开身份 不敢有仕途野心


时间:2016-04-28 16:38:16   编辑:淮安教育网

近日,一位自称16岁的少年,在网络发布一篇名为《我在吉首受骗的经历》的帖子,称其因被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委办人事科副科长吴玉乾哄骗而发生了同性性关系。

4月17日,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委宣传部副部长肖世辉向媒体证实,已就网上举报的当事人吴玉乾“进行了处理”,并告知媒体“吴玉乾如果违法党纪就按党纪处理,如果违法法律就按法律处理”。

事实上,早在4月17日前,吴玉乾已经由自治州委办人事科副科长降级为一般干部,具体降职原因不明。

这一事件,又一次把“官员同性恋”现象推至公众面前。

隐秘“同”官

就国内目前大环境而言,公众对同性恋者的包容性有所增强;但对公职人员,这仍然是一个隐秘忌讳的话题。

有媒体曾这样描述:中国的官场,有这样一群人,他们躲在暗处,不敢有职业野心。他们并非能力不济,也很难和腐败扯上关系,低调的原因只有一个:他们是同性恋,一个难以向周围同事启齿的身份。

官场中的同性恋属于“丑闻”,会被看作是个人的道德出了问题。这与中国的传统伦常和主流价值观有关。虽然中国历史上不乏同性恋的记录,但往往都是作为荒唐糜乱对象进行批判的。

作为曾经的官“同”,在媒体上名声最响亮的可能要数耿乐了。2012年12月1日,艾滋病日那天,耿乐和李克强握手见面;2014年,南京青奥会向他颁发参与证书。

1996年,16岁的耿乐进入警校,毕业后进入秦皇岛市警察局调查研究处工作。27岁那年,他成为当时秦皇岛市公安系统最年轻的副处级干部。2012年,耿乐公开自己的同性恋者身份,同时也脱下了警服。他创办的同志网站淡蓝,成为许多公务员同性恋交流与聚集之地。

几乎没有在职公务员会公开自己的 “同性恋”身份。有资料显示,迫于各方压力,很多公务员“同性恋”到了不得不结婚的年纪,大多会选择一个不知其同志身份的女人结婚,这些女人被称作“同 妻”。也有男同性恋选择与女同性恋结婚的。网络上,这样的方式被叫做“形婚”。笔者认识一名成都的科级干部,就是选择与自己的同事——一名女同性恋者登记 结婚。“这也是众多‘同官’的选择。”这名科级干部曾这样说道。

公务员同性恋,除了要忍受主流社会价值下的人际交往、婚姻等压力,仕途也往往会受到限制。在耿乐的记忆里,官场中的每一天,他都背负着巨大的压力。“同性恋”身份,让他们不敢有更高的仕途野心。目前被媒体公开的公务员同性恋,大多数都处在基层。

法、纪说“同”

“类似湘西吴玉乾事件,涉事官员肯定会得到相应处理,但很难找到与之对应的党纪政纪或法律法规的直接相关条款。直白来讲,现行法律、法规与党纪没有处罚、处分公务员同性行为的直接规定。”一名刑法学家说,但是如果同性行为涉及违法、违纪,是要受到处理的。

“这些违法违纪性行为包括性交易、违背他人意志的强行性行为等。”这名法学家说,“公务员,特别是党员干部、领导干部,如果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胁迫、诱使他人与自己发生同性性行为,更是会受到处理,包括党纪政纪处分。”

2013年6月14日上午,广州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稽查处处长李军猥亵男童案,在荔湾区法院第一法庭一审宣判。

经该院审理查明,2011年9月至2012年6月间,被告人李军使用三个QQ号码,通过在腾讯网发“漂流瓶”和QQ聊天方式,结识了三名未满 14周岁少年,并以给付金钱、物质等利益为诱饵,多次引诱三名少年到其居住地进行猥亵。法院据此认定,被告人李军的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4 年。

“男男性侵在现行刑法中是一个盲区,”上述刑法学者说,根据现行刑法,成年男性之间发生“无生理性外伤的男男性侵行为”既不构成强奸罪,也不构成猥亵侮辱犯罪。如果案件涉及未成年男童,则只能以《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判决,“譬如李军案”。

正在讨论中的刑法修正案(九)准备修改强制猥亵犯罪,将“强制猥亵妇女”修改为“强制猥亵他人”,将猥亵犯罪的保护对象对妇女扩大到成年男性,如果该条获通过,就可以强制猥亵犯罪进行定罪量刑。

“同”官涉腐

2014年,浙江一名男性大学生举报浙江能源集团城市燃气有限公司某区域副总经理陈培江涉贪腐窝案,并称自己与陈某为同性恋关系,同居期间发现其经济问题,随后举报。

此后,该大学生收到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来信来访通知书:“来信(访)已收悉,经研究后于2014年11月26日以检群(2014)字第2385号转浙江省纪委处理。”

最后的调查结果是,发现陈培江并不存在经济问题,但因作风问题已开除其党籍并解除原有职务。

虽然陈培江经济问题未被证实,但“同”官涉腐,早有先例。

2010年10月19日,浙江省公路管理局建设处原副处长周良吾、杭宁高速管理委员会驾驶员何赵勇、公司职员邱小宝三人因涉嫌受贿罪被浙江省龙泉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令人瞠目结舌的是,何赵勇和邱小宝都是周良吾的同性恋情人,而周早有家室。

1998年下半年开始,周良吾与何赵勇就开始了同性恋情人关系。2000年,担任杭宁高速公路二期招标领导小组成员的周良吾监标、评标的职务之 便,将杭宁高速公路9标的标底泄露给某工程公司,使该公司顺利中标。事后,该公司拿出20万元好处费,在周良吾受意下送给了“男朋友”何赵勇。

2005年下半年开始,周良吾又搭上了20岁的邱小宝。2009年9月,周良吾出任公路局建设处副处长、初步设计审查专家组组长。他开始和邱小 宝“合作”,让其联系道路工程设计业务,捞取“好处费”。很快,邱把两条公路的设计咨询业务交给了杭州某公司,收入了6.2万元。

检察机关指认,何赵勇、邱小宝作为周良吾的特定关系人,应以受贿罪的共犯论处,一同被提起公诉。后一审周被判有期徒刑12年6个月,何有期徒刑6年6个月,邱2年6个月。

说到底,天底下的腐败,并无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