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6日电(记者赵兵)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加强公务员道德建设的新要求、全面提升公务员职业道德水平进行具体部署。
此次《意见》明确提出了24个字的中国特色公务员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即“坚定信念、忠于国家、服务人民、恪尽职守、依法办事、公正廉洁”。
《意见》强调,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要坚持职业道德建设与集中性和经常性学习教育相结合,坚持教育引导、行为规范、实践养成相统一,坚持整体推进与分类指导相衔接,坚持推进工作与完善制度相配套等原则,通过持续努力,建立健全导向鲜明、约束有力、简便管用的公务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完善教育培养、从严管理、监督有力、奖惩分明的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体制机制。
《意见》提出了健全行为规范、强化教育培训、推动实践养成、加强考核监督、完善奖惩机制等五个方面的保障措施。既突出从严规范,要求明确公务员职业准入的道德标准,健全报考诚信约束机制,建立公务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推进公务员诚信建设,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对公务员职业道德的考核评价和监督问责,又注重对公务员正向激励,积极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标兵”“为民服务示范岗”创建活动,选树一批模范践行公务员职业道德的先进典型,适当奖励恪守职业道德、履职尽责、表现优秀的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