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事务局公布,向四个公务员中央评议会的职方提出下列薪酬调整方案,生效日期追溯至今年4月1日:低层及中层薪金级别公务员,加薪幅度为4.68%;及高层薪金级别及首长级公务员,加薪幅度为4.19%。
公务员事务局发言人表示,向高层及中层薪金级别公务员提出的薪酬调整方案,均与其薪酬趋势净指标相同;向低层薪金级别公务员提出的方案,则因“调高”安排而与中层薪金级别的薪酬趋势净指标看齐。
发言人说,在“调高”安排下,如低层薪金级别的薪酬趋势净指标低于中层薪金级别,视乎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的决定,低层薪金级别公务员的薪酬调整会被“调高”至与中层薪金级别的薪酬趋势净指标相同的水平。
(原标题:公务员事务局建议低中层公务员加薪4.68% 高层加薪4.19%。来源:中金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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