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考核会给我们带来更大的工作压力,同时也可以改善机关的工作风气,加快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氛围,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在北京市顺义区某乡镇政府工作的王鹏得知北京市将强化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时,对记者谈起自己的认识。
今年6月份,《北京市“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公布,《规划》中提出“强化公务员平时考核”“逐步形成科学管用、体现实绩、简便易行、符合本市实际的平时考核机制”。
不久前,江苏省举行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推进会,提出今年年底前全省市级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实现“全覆盖”;省级机关和县(市、区)机关明年上半年实现“全覆盖”。
平时考核,这个以往无论对于普通民众还是公务员群体都有些陌生的词汇正逐渐成为一个“热词”。何谓平时考核,平时考核的依据和意义是什么,如何构建科学有效的平时考核制度?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平时考核制度建设驶入快车道
我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2007年印发的《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对平时考核做了进一步规范,提出平时考核的重点为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规定可以采取被考核人填写工作总结、专项工作检查、考勤等方式进行,由主管领导予以审核评价。
2014年,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下发《关于深入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旨在加强公务员日常管理和监督,全面客观准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鞭策公务员更好履行职责。《通知》对公务员平时考核的原则、内容和指标等做出明确规定,要求各地积极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据了解,目前全国绝大多数省区(市)都已不同程度地开展了相应试点,我国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建设已经驶入快车道。
长期以来,“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差一个样”成为我国公务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日常考核这种过程管理,可以倒逼公务员提高工作效率,解决‘庸懒散奢’现象。”中国人民大学反腐败与廉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毛昭晖指出,以往公务员考核一般只有年终考核、半年考核,属于对公务员的事后监督。“这种自上而下的考核目标往往太明确,容易造成信息失真,而平时考核中的很多信息相对比较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