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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理应成为道德楷模


时间:2017-06-26 10:07:46   编辑:淮安教育网
公务员理应成为道德楷模

《关于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的意见》,日前由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三部门联合正式发布。“坚定信念、忠于国家、服务人民、恪尽职守、依法办事、公正廉洁”,成为中国特色的公务员职业道德。

24字的公务员职业道德,囊括和浓缩了公务员应具备的政治品质、人民情怀、法律意识、清廉作风、奉献精神及职业操守等,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清正、高效、廉洁、亲民的公务员队伍有着重大意义。

为公务员制订、确立职业道德的必要性显而易见。道德是人们自我约束、规范行为的“精神戒尺”,是促进社会文明、和谐的“黏合剂”。道德可分为两个层面,一是社会成员人人都应自觉遵守的公共道德,它是保护社会文明及社会运行健康、有序的基本准则;二是各行各业的职业道德,它是基于行业特点及要求而制订的职业基本规范和操守,如教师有师德、医生有医德、商人有商德、工人有岗位职业道德。公务员是一种职业,自然应该制订具有约束力的道德规范;公务员职业道德《意见》与《公务员法》德法兼治,形成对公务员的双规范、双约束、双监督。

公务员理应成为全民的道德楷模,在守法守纪守规守德方面率先垂范。公务员代表国家形象,履行政府职能,应该也必须占据道德“高地”,打造与国家形象相匹配的公务员职业道德。公务员也是公众人物,其政治地位和社会身份的“双重”性,决定了公务员道德标准及道德水准必须高于、优于普通群众。公众眼睛及社会目光之所以聚焦于公务员队伍,就在于公务员道德建设领航社会道德及社会风气,对各行各业的职业道德建设起到引领、示范、感召作用。公务员队伍要始终保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热情与干劲,必须把道德、纪律与诚信挺在前面,这首先需要每一个公务员把职业道德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同时需要持之以恒抓好道德与诚信建设。

三部门发布的公务员道德《意见》,首次明确公务员职业准入的道德标准,提出探索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健全公务员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保持公务员队伍的纯洁、廉洁和良好风貌,提供了“刚性”保证。《意见》与《公务员法》双管齐下,将有力督促公务员行动起来,努力成为道德楷模。 6

公务员是一种职业,自然应该制订与履行其职业所需要、具有约束力的道德规范;公务员职业道德《意见》与《公务员法》德法兼治,形成对公务员的双规范、双约束、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