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教育网 公务员

历年浙江公务员面试基本政策简介


时间:2016-05-23 08:42:36   编辑:淮安教育网

备考浙江公务员面试,考生首先要及时准确地了解浙江公务员面试的政策信息,把握考试动态,才能使面试备考更具有针对性,从而提高复习效率。下面中公教育专家就浙江公务员面试政策做一个简要介绍。

一、面试形式

2015年,浙江公务员市级及以上机关、县级以下机关、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以及乡镇(街道)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录公务员的面试均采用结构化面试这一形式,各招录系统单独命题。其中,除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社区干部的面试采用传统的结构化面试形式外,其余系统均以采用材料题结构化面试形式为主。

此外,浙江舟山法检系统按照历年传统,仍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的面试形式。

二、面试试卷

2015年浙江公务员面试试卷仍沿用前两年的分级分类模式,将面试分为综合类、基层类、行政执法类和优秀社区干部、村干部类。

三、面试时间及题量

2016年浙江公务员面试集中在6月4~5日。综合类、基层类和行政执法类的结构化面试为每半天一套题,即上午、下午各一套题,每套题为材料式结构化“一拖三”模式题,即一套题有约500字的材料,并随后提出三个问题。面向村干部和社区干部的面试试题一天只有一套题,每套题3道题。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共是15分钟,包含阅读材料时间和思考时间。面试考场内会提供纸笔,考生看完材料答题前,可以在草稿纸上列出作答提纲,然后回答问题,面试作答均要求采用普通话。有的考场会在面试结束前3分钟提醒考生时间,有的考场则无提醒。15分钟到时,面试立刻结束。

浙江舟山法检系统采用无领导小组面试,面试时长一般为阅读材料及准备阶段,10分钟;个人陈述阶段,每人3分钟;自由讨论阶段,时间在30分钟左右;选取代表总结陈述,时间为5分钟。

四、面试人员确定

(一)省级机关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各级法官、检察官助理职位面试的比例按上述规定执行。

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的,按1:3确定面试对象。

(二)省属公安、司法行政等单位人民警察职位按1:4确定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体能测评结束后,招录机关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参照上述人民警察职位比例和办法确定军事技能测评对象和面试对象。

上述(一)、(二)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三)设区的市以下各级机关其他职位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的比例见当地公告。

五、面试考官

面试分别由省、市两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全市各面试考场根据考生人数分别设置若干个面试组,主考官和其他考官均于面试前通过分类抽签确定分组。一般面试考场设有考官7人,每个面试组配监督员、计时员1~2人不等。

六、成绩计算和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

考生结束面试后,在下一位考生作答完后出成绩。也有的考场在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统一在候分室公布成绩。

面试分别由省、市两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中公教育专家希望考生们在了解基本政策的基础上,在备考中不断提升自己的实力,让自己在考场上表现得更好!

淮安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