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文史类考生总分第822名、总成绩595分、英语单科128分,西安中学重点班毕业、年级排名前30名的优秀学生,小郭。现在却整日待在家中, 郁闷的无以复加。明明可以被北京外国语大学拟录取,但现在陕西省招办却压着他的档案不投给高校,这样让他很有可能因为滑档而无学可上。
这件事出现了志愿填报的名词“拟录取”,百年英才小编先为大家介绍一下什么是拟录取。
“拟录取”就是计划录取了,但是正式的通知还没有下来。相当于在录取前透露一个消息。就是调取档案,审查,只要档案不出问题,那就确定录取了。
还有就是应届生考研,考上了,但还没毕业,就是拟录取。如果你毕业时未修够学分,不能拿到毕业证、学位证,最终不能录取你。
小郭就读于西安中学,从小就展现出英语学习的天赋,英语水平在年级前列,他也因此立志,以北京外国语大学为目标。在今年高考中,他以总成绩595分的优秀成绩夺得了全省文科第822名的名次。而在此之前的三月份,他报名参加了北京外国语大学提前批次的考试并通过初审,北外当时通知他于6月19日到北京参加面试。
与此同时,小郭又接到通知,在6月19日当天,是陕西普通高校招生外语口语测试的时间,两个考试在同一天。那么难题来了北外和陕西省招办把考试安排在了同一天?
小郭和家人当时想着尽力兼顾,但省上的考试是上午11点开始,没有补考机会,只能当天进行;北外的考试分上下午,不参加就不能录取。经过再三权衡,家人决定还是前往北外参加考试并顺利通过了面试。
整个事件的根源在于北京和西安两地根本无法在一天内参加这两项考试,这就是大家最关注和小郭和家人投诉和抱怨的地方。但实际上却是地方和高校之间的时间安排出现了严重的不协调。网友广泛的留言都是同情小郭,纷纷表示当今信息如此的发达难道北外或陕西省招办的就不能了解一下之后再选定一个合理的时间吗。人家报北外综合评价招生,北外的那个面试不参加不能录取,而陕西省的那个口试不参加不能投档。这本来是决定一个考生一生道路的大事件,可是就好像命中注定小郭与北外无缘!
可是从陕西省全省范围的全体考生的角度出发上看待这个问题,似乎这样的乌龙也是可以出现的。
一方面我们分析北外的面试安排,面试的对象是针对全国考生的,无法全部考虑照顾避开与陕西省的口试冲突而改日子,这毕竟是小概率事件。全国各省都有外语口语考生,时间各自不同。只能说什么都是碰巧发生在小郭身上,但是它真的实际存在!之后如果又与另一个省的什么考试撞车怎么办?再改一下又与别的省撞车怎么办?还有完吗?所以北外自行安排了6月19日面试无过错。
另一方面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外语口试和其他省的口语考试一样是为了“报考外语专业及其他要求外语口试专业的考生,陕西省招生办规定除参加统考外,还必须参加外语口试”。换句话说陕西省的考生不管报全国哪个高校,只要是外语类专业,就必须参加口试的考试。所以不可能为某一所高校的面试时间调整日子。
时间上出现的矛盾不是故意的。但是它真的发生了那只能说那个考生是不幸的。
但是更加令人觉得蹊跷的事情是和小郭一起去北外参加面试的学生有7人,北外在陕拟招录前四名,小郭排名第三,但有三名学生,居然同时拥有北外的成绩和省上的口语测评成绩,他们的档案将顺利投放,难道这三个学生会分身术吗?
对此,陕西省教育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王紫贵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解释说,“之前接到了几名学生的电话,他们要参加北外的考试,省招办积极协调西安文理学院,有的提前了一天考试,有的是晚一天。”
“最起码详情应该向社会公开,到底这3名考生是通过什么样的途径和安排做到了在同一天内参加了北京、西安的考试;或者,如省教育厅所说,他们是怎样提前和稍后一天参加的两地考试”。
7月5日晚,陕西省招生考试信息网也针对此事发布了公告。省招办有关负责同志表示,“针对考试时间撞期的情况,陕西省招办及时与组织陕西省高考外语口语考试的高校沟通,要求组考学校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尽可能向考试时间冲突的考生提供便利,合理安排应考时间段,帮助考生完成考试。”
据这位负责同志介绍,共有3名考生及家长提前与北京外国语大学和陕西省组考学校进行了沟通,对两项考试时间以及行程提前进行了精心安排,顺利参加了当日的两项考试。3名考生参加陕西省高考外语口语考试过程均有录像记录,无违规违纪现象。
此外,该负责同志表示,北京外国语大学提前批次招生安排在陕西省提前批C段录取,投档时间在7月9日左右。有关媒体在未向陕西省招办核实的情况下,发布所谓“省招办压档”消息为不实信息。小郭的家长很疑惑“我想请问,不管是北外也好,陕西省招办也好,你们把考试放在了同一天,一个在北京,一个在西安,你让我们家长如何选择?如何 选择才是对的?!我们实在是走投无路,那三个学生是通过什么方法得到的成绩的” 在得知无法投档后,小郭的家人奔波数日,在省招办、教育厅、信访办和学校之间徘徊,结果就是没有结果。
小郭的家长上访中录下了一份录音,是省招办负责此项工作的一位工作人员给小郭家人的回复,“实话给你们说,你们爱到哪投诉就到哪投诉,这是你们的权利,你们随便” 。
陕西知本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陈晓梅认为,如果考试时间“撞车”只在今年出现,只能是教育部门在安排上的一个疏忽,如果多年来都是如此,则属工作上失误,而失误对考生造成的不良后果,仅从情理上讲,显然也不应由考生和家长一方来承担。此外,若北外方面曾就录取是否需要陕西的口语考试成绩给省招办致有公函,那作为省招办,是否有权力不予投档?对于有陕西的口语考试成绩就投档、没有则不予投档,相关教育部门应该向社会公开其相应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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