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家长只剩下被学校“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义务,对教学活动和有关举措缺乏有效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建议权,也就无法实现教育的良性发展。
近日,南京二十九中的学生家长反映,该校实行高三年级学生家长轮流替代老师进行监考、自习课值班,这一做法引起很大争议。有的家长担忧如果以上做法成为常态化,对于工作忙碌的双职工家庭来说,将成为不小的负担,呼吁学校能够慎重。面对质疑,学校校务处一工作人员解释称,家长反映的值早班、替监考、值晚自习等情况是由家委会研究决定的做法,不过具体情况他没有权限接受采访,得由校领导返校后再行决定。
相信很多家长看到这则新闻,都会感同身受。其实现实中,又何止是家长轮流“帮忙”值早班、替监考、值晚自习呢?从幼儿园开始,老师就在不断强调家校互动和参与式教学的重要性。只要孩子一只脚迈进了校门,家长们身上的担子,就逐渐重了起来。
比如,小学下午3点左右就要放学“静校”,这种学时上的设计,让很多家长头疼不已。或许是旨在错过“晚高峰”时段的放学安排,实际上却硬生生制造出了“接孩子”的车流高峰。甚至,有的家长不得不舍弃多年的职场奋斗,专职接送孩子、辅助学校布置的课业;还有的学校作业安排很不合理,原本该由老师完成的检查、批改作业等工作,最终全成了家长的任务;很多看上去“制作精良”、能博得老师欢心的作业,背后的“操刀者”其实也是家长;而个别老师“变相”鼓励那些一看就不是学生独立完成的作业,却在有意无意间滋长了学生的攀比之风,也让不少家长愈加叫苦……
看过这些现实中的教育责任“倒置”,再回头来看南京这所高中的“家长监考”风波,便不难理解了。虽然校方解释称“值早班、替监考、值晚自习等情况是家委会决定的”,表面上看似乎与校方无关,可是,仅凭家委会的一次“研究”、一纸决定,就把校方的教育职责轻易转嫁到家长身上,显然并不合适,也有违家委会设立的初衷。
重视家长在孩子教育和成长过程中的作用,引导家长和提供相关的机会让家长参与到校园活动中来,这无可厚非。只不过,这种参与必须符合自愿的原则。国外学校也有“家委会”,但这一组织成立的目的,应该是增进学校与家长之间的沟通,搭建起意见交换、信息沟通的桥梁。如果家长只剩下被学校“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义务,对教学活动和有关举措缺乏有效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建议权,也就无法实现教育的良性发展。
曾经不断有人呼吁给孩子减负、给教育减负,如今来看,也需要给家长“减负”。要明确厘清现代教育中家长和学校的责任担当,不能模糊各方权利和义务的边界,把本该属于学校的职责推诿给家长承担,更不能打着“参与式教学”的名义,弱化学校的教育引导职能。西谚有云,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在此不妨借用一下——让学校的归学校,家长的归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