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每年都有一些考生被录取后因为各种原因不报到入学,在个别批次、个别院校这部分考生数量还不少。弃学行为不仅涉及到考生的诚信,而且是对高等教育资源的浪费,更重要的是因学位被弃学者占用,也对其他有就读意愿的考生不公平。
据了解,考生弃学的原因主要集中在想复读考更高层次大学、想出国留学或家庭经济条件差等。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负责人指出,相对于庞大的适龄人口来说,高等教育资源目前仍然还是一种“稀缺”资源。国家为此投入了大量的财力和物力,高校亦按招生计划为录取新生准备好了师资、设备等教育资源。录取新生弃学不报到,势必造成这些资源浪费。对于想读书的考生来说,也是不公平的,因为弃学考生占用了招生名额,其他人就无法被录取。
据介绍,考生填报高校志愿是一种契约关系。从法律上讲,考生符合高校录取条件,高校应予录取。高校的录取行为是履行合约。如果考生不按契约报到入学,则是毁约,是考生不诚信的表现。因此,省教育考试院不赞成录取后不报到的弃学行为。
对于因为经济原因想放弃报到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高校对贫困考生开设有“绿色通道”,先入学,再通过“奖、贷、助、补、减”等资助政策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国家在高等教育阶段已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勤工俭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录取新生完全没必要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接受高等教育、改变人生发展轨迹的机会。
本文来源: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图据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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