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高考招生的重要参考依据,随着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的全面推进,结合全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展的实际情况,省教育厅就做好2014级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发出通知啦!
需要注意的是
由于2017年,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在高职提前招生、三位一体招生和统一考试招生中使用,其中三位一体招生于2017年3月进行,需要及时向相关高校提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所以从2014级学生开始,根据学生高中五个学期的成长记录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在高三上学期结束前完成,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以下简称“评价系统”)为每一位学生生成《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三位一体招生综合素质信息表》,并提交给省教育考试院。
最后一学期的成绩要记录吗?
普通高中学生高三下学期的成长记录应继续记录到学生的成长记录中,在毕业前由“评价系统”为每一位学生生成《浙江省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信息表》,由省教育考试院在统一考试招生中提供给高校。
至于《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完善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成长记录与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里到底说了写什么?小编当年是给大家介绍过的,现在再来回顾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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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