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建立2019届普通高中学生基础会考考籍(简称建立会考考籍)工作将于11月中旬开始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立考籍的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建立2019届会考考籍:
(一)参加我省2016年中招考试,被本省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且注册入学就读的学生。
(二)经我省教育厅确认具有本省普通高中2019届学籍的学生。
二、学生申请建立考籍时须提交的材料
学生提交的材料包括:学生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有以下四类情况的学生,需补充提交相应材料:
(一)本人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不在同一居民户口簿上的,需提交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并经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确认的证明两者关系及说明“常住人口登记卡”不在同一居民户口簿上原因的证明书。
(二)姓名与中考姓名不一致的,必须补充提交所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更改姓名证明书及其它相关材料;
(三)法定监护人不是亲生父母亲的,必须补充提交人民法院的变更法定监护人的裁决书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
(四)未参加我省2016年中考的,必须补充提交经市县(单位)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和海南省教育厅确认具有本省普通高中学籍的有关证明材料。
三、学生申请建立考籍的时间
(一)11月7日至11月11日,学生向学校提交个人的申报材料、领取《海南省普通高中基础会考报考卡》(简称《报考卡》)。
(二)11月16日至11月25日,采集学生身份证信息;学生本人自行上网填报相关信息。11月25日17时30分,我省普通高中会考网上报名系统自动关闭。
四、学生申请建立考籍的步骤
(一)建立会考考籍的准备工作。各市县招生(考试)办要书面通知有关中学建立会考考籍所需的申报材料、建立会考考籍的时间等;对尚未取得学籍的高一新生,要求有关学校要主动与当地教育局基教部门协调,尽快解决其学生的学籍问题。尚未取得居民身份证的高一新生,有关学校要督促本人尽快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市县招生(考试)办和学校还要及时主动与当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做好协调,确保建立基础会考电子档案时,高一新生都能顺利领取到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二)学校收集、审核学生提交的书面申报材料。学校收集、审核学生提交的建立会考考籍申请材料时,审核人在核对复印件和原件一致后,须在复印件上签名确认。
(三)发放会考报考卡。学校审查学生提交的申报材料齐全后,向学生发放《报考卡》。
(四)读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领取了《报考卡》的学生须按市县招生办的要求,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报考卡》到学校指定的地点,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读卡器读取本人的基本信息;学校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在读取学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时,应在基础会考报名系统中首先输入学生的《报考卡》卡号,然后再将学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放在读卡器上采集其基本信息。在操作过程中,系统如显示“‘该卡号已存有学生的申报信息,你确定要重读吗?’,若需重读则按‘确定’键,否则按‘取消’键”的字样,则表明卡号输入可能有误,学校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需认真进行检查并重新输入正确的卡号,确保信息采集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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