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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空军沈阳选拔中心招收飞行学员简章


时间:2016-09-23 09:01:12   编辑:淮安教育网

★空军航空大学简介

空军航空大学是以培养飞行人才为主体的综合性高等军事学府,是中央军委批准的军队“2110工程”重点建设大学,一批本科录取院校,主校区坐落于吉林省长春市。空军航空大学有着光荣历史和优良传统,60余年来,先后培养14万余名军事航空人才,其中飞行学员7万余名,涌现出了战斗英雄王海、张积慧、刘玉堤,航天英雄杨利伟、翟志刚,女航天员刘洋、王亚平等一大批英雄模范人物,近300名毕业学员成长为共和国将军,被誉为“飞行员的摇篮”“将军的摇篮”“航天员的摇篮”“英雄的摇篮”。

★空军飞行学员的学制及培养模式

空军航空大学飞行学员,学制为 “4+1”,进行3年半基础教育和半年初教机飞行训练,4年毕业后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授工学学士学位,定为副连职飞行军官,授予空军中尉军衔;随后再进行 1年高教机飞行训练,通过考核授军事学学士学位;如因身体、技术等原因不适合继续飞行的,根据情况转入空军地面军事院校学习,毕业后为军队现役军官。

★军地高校联合招收培养“双学籍”飞行学员

北大、清华、北航“双学籍”飞行学员: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下达的联合培养计划和学生本人志愿,从空军航空大学招收录取的高中生飞行学员中,筛选高考成绩优异、体验飞行合格的,于8月底前送地方高校培养。学员在地方高校进行学历教育期间的通识教育和专业课程学习,在空军航空大学进行飞行专业学习。学员同时拥有军地高校学籍,学制四年,学历本科。毕业考核合格的,颁发空军航空大学和地方高校同时具印的毕业证书,并按规定授予相应学位,分配到军队从事飞行工作。学员在地方高校学习期间,因身体心理、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等原因不适合继续在地方高校学习的,退回空军航空大学按有关规定处理;因身体原因不适合飞行的,转入相关军队院校学习地面专业。

★空军招飞对象自荐条件

一、自然条件

普通中学应、往届高中毕业生,男性,1997年8月31日至2000年8月31日出生,具有空军招飞任务地域的正式户籍。

二、身体基本条件

(一)身高:在164-185厘米之间。

(二)体重:52公斤以上;未满18周岁,体重可放宽到50公斤以上。实际体重不低于标准体重的80%,不高于标准体重的130%,身体匀称。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

(三)视力:空军“C”型视力表双眼裸视力均在0.8以上,且未做过角膜准分子激光术、佩戴角膜塑形镜(史)。

(四)血压:收缩压100-138mmHg之间,舒张压60-88mmHg之间。

(五)色觉:无色盲、色弱。

(六)无影响功能或军容的文身、刺字、瘢痕等。

三、文化条件

必须具有所在学校正式学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外语限英语、俄语),预估高考成绩在本省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上。空军招飞属于提前批次录取,报考空军招飞不影响报考其他院校和专业。

★空军招收飞行学员选拔程序

空军招飞选拔包括初选、复选、定选和录取四个阶段。

初选:2016年9月至11月,在学校驻地周边地级以上城市设立的检测站进行,主要包括宣传发动、组织推荐、初步体检和文化测试。

复选:2017年1月至4月,在沈阳招飞选拔中心检测站进行,主要包括文化测试、体格检查、心理选拔和政治考核。

定选:2017年6月,高考后在北京空军招飞局检测基地进行,对符合推荐条件的考生进行集中选拔,主要包括体格检查和心理选拔,确定合格考生人员名单。

录取:2017年7月初,空军招飞局依据定选合格考生高考成绩、身体和心理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政治考核结果,择优录取(投档录取原则高考前将在空军招飞网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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