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上午,阳光学院法律系赴福州市青少年普法工作调研暑期社会实践队来到马尾区司法局开展调研,同司法局签署了暑期社会实践服务地接受证明,并举行了授牌仪式。授牌仪式上,法律系分团委书记朱恬恬代表我系与宣教科科长陈璐进行了授牌仪式。
(法律系分团委书记朱恬恬与宣教科科长陈璐进行授牌仪式)
(法律系代表与陈璐科长探讨中)
随后,调研队深入开展调研,在参观了司法局后,调研队同宣教科科长陈璐就青少年普法问题进行了探讨。调研队了解到,司法局没有设立针对青少年犯罪的专门机构,但是司法局的社区矫正工作有涉及未成年人犯罪。于是调研队便就相关社区矫正工作内容及具体程序问题进行询问,队员们大胆提出问题,同陈科长交流,现场气氛热烈。宣教科科长陈璐也对我们此次青少年普法工作进行肯定,她提到,现今青少年误入歧途的原因就很多,如自身原因、社会环境、不良文化环境,其中,有一重要是家庭教育问题,家长的素质,影响孩子的素质,良好的家庭教育,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而青少年普法工作的开展,不仅仅是针对青少年,更是为了加强大众的法治理念。只有加强大众的法治观,才能更好预防犯罪。
(调研全景)
随着调研的深入,了解的越多,同学们就更明白自身的责任,开阔眼界的同时,学会增加学识,提高实践水平与能力,激发学习热情。
(调研团队集体照)
淮安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