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高考的所有招生当中,有一个略显神秘的招生计划,不被大众所熟知,那就是空军招收飞行员,简称“空军招飞”。空军招飞计划对考生有哪些特殊要求呢,包括待遇、停飞以后的安置、是否招女生,等等一系列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笔者给广大关注高考的考生和家长做一个简单介绍。
1、考生条件
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男性,年龄不小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1996年8月31日至1999年8月31日出生)。
军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身体条件:身高在165-185cm之间,不满18周岁的164cm合格。体重不低于标准体重的80%、不高于标准体重的130%,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裸眼视力C字表0.8以上,未做过视力矫治手术,无色盲、色弱、斜视等。
性别要求:空军招收飞行员暂时还没有招收女生的计划。
政治条件:考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军队。符合招飞政治考核标准条件,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支持。
心理品质条件: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动作协调、学习能力强,具备一定的领导决策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有敢为精神。
文化条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报名参加招飞,需品学兼优,高考成绩达到本省统招生一本线。
2、飞行学员培养模式
高中生飞行学员入空军航空大学后,实行3个月考察期,合格者取得学籍、军籍。具体采取两种培养模式:“四年一贯制”培养模式和“3+1”军地联合培养模式。
所谓的“四年一贯制”,就是飞行学员在空军航空大学全程培养4年,主要进行基础教育和初级教练机飞行训练。达到培训要求的,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定为副连职军官,授予空军中尉军衔。如因身体或技术原因不适合继续学习飞行的,转入空军工程大学等军队院校学习航空管制、机关参谋等地面本科专业,总学制4年。
所谓的“3+1”军地联合培养模式,就是飞行学员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习3年,在空军航空大学学习1年。①选拔程序。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下达的联合培养计划,空军按照计划数的1.5倍左右,从招收的高中生飞行学员中遴选确定预选对象,组织到空军航空大学进行军政基础集中训练和体验飞行,择优录取高考成绩优异、体验飞行合格的学员,于9月上旬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联合培养。联合培养对象高考成绩不得低于三所地方高校各省统招线60分(以高考总分750分的省份为基准,其他省份按照比例折算)。②相关待遇。联合培养飞行学员注册空军航空大学和地方高校“双学籍”,学历本科。在地方高校学习期间,享受军队院校飞行学员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的,颁发空军航空大学和地方高校同时具印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按规定分别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3、飞行学员的待遇
飞行人员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享有较高的政治待遇和社会荣誉。由于飞行工作的特殊需要,飞行人员除享受现役军宫的待遇外,还按照有关规定享受飞行人员特有的待遇。
飞行学员取得学籍后,从开学之日起计算军龄,家庭享受军属待遇,学习期间一切费用由国家提供,同地方院校和部分军队院校相比,家庭可节省经费6-7万;飞行学员在校学习期间的第二学年安排探亲假;飞行学员毕业后任飞行军官,授予空军中尉军衔,享受优厚的工资待遇,不需要考虑就业问题,解决了后顾之忧;根据个人飞行技能,享受飞行等级补助金和飞行小时补助金;飞行人员的行政职务,根据飞行年限一般均可由连职逐级晋升至师职。
为了保证飞行人员有强健的体魄,国家规定飞行人员有较高的伙食标准,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学员津贴,毕业后按任命的职务、级别、军衔发给相应的工资;每年可享受身体健康疗养一个月;飞行人员结婚后,配偶即可随军,随军后优先安排住房和工作,没有随军的每年安排探亲休假一次;单身的飞行员住飞行员公寓,房间设备齐全;飞行人员的子女参加地方高考、中考,凡符合空军院校招生条件的,优先录入空军院校学习。
4、飞行学员停飞安置
在校学习期间,因身体、技术、心理等原因停飞后,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安排。高中毕业生停飞学员,符合地面院校学员条件的,按有关规定转入空军地面院校继续完成相关学业,毕业后分配到空军部队任职。因政治思想或违纪原因被淘汰者,按照军队有关规定办理。
文/梅金锁(职业规划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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